抗病毒药物的规范使用
(2018-03-27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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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 |
近期在门诊,多次遇到有共性的问题,涉及到抗病毒药物(包括口服核苷类药物和干扰素)的疗程和规范用药,这篇博文我们就重点讲规范用药的问题。
问题一:医生,我这个病毒转阴之后,是不是可以一周用一次药(口服药)?是不是可以停药?
显然是不能随意停药的!一周一次的用药方式也是闻所未闻的!
核苷类抗病毒药物仅能抑制病毒复制而不能杀灭病毒,停药后病毒反跳,会导致肝炎再活动甚至肝衰竭,所以需要长期服用。
用药期间也必须遵医嘱按时复查,复查是判断疗效、掌握病情进展、监测不良反应的重要手段。一般情况下每3-6个月复查肝功能、B超和甲胎蛋白,每年复查HBsAg定量等等。(根据每位患者的病情不同,复查项目和时间间隔不同。)
干扰素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是有严格的适应证,按照适应证选择适合干扰素治疗的患者,能使患者最大程度获益。接受干扰素治疗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在停用干扰素24周后“大三阳”转为“小三阳”的几率约为30%-40%。临床上,我们一般建议HBeAg阳性、ALT较高水平(超过2倍正常值上限甚至5倍正常值上限)、有恶性肿瘤家族史且无干扰素使用禁忌症的患者考虑尝试干扰素抗病毒治疗,我国指南与国际上的共识对于Peg-IFNα-2a(派罗欣)的推荐用法是:180μg,每周一次,疗程1年。在临床实践中,为了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和疗效,针对不同患者应答和耐受情况进行个体化调整剂量和疗程,甚至停止治疗都必须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
抗击乙肝病毒,我们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