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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两语 31:干扰素治疗无效的“停药原则”

(2014-09-13 16:28:48)
标签:

干扰素无效

停药原则

健康

分类: 三言两语

PH小姐女,28岁,未婚未育。大三阳携带18年,20127月发病,HBV DNA 1.52E+08 IU/mlALT90AST52 U/L,保肝降酶至20146月,ALT120AST72 U/LHBsAg 2547 HBeAg 1030 COIHBV DNA 3.98E+07。派罗欣180μg/周,12针检查:ALT32AST33 U/LHBsAg4198HBeAg 770 COI HBV DNA 8.58 E+06。我是否应该继续打派罗欣?(2014-09-06)

博主说:干扰素的有效率较低,“大三阳“肝炎派罗欣治疗48周一个疗程,达到疗效三终点(HBeAg转阴、病毒低于检测限和ALT正常)的不到50%。而且药费不菲,治疗过程中普遍比较辛苦。如果预期无效,最好能较早停药。

派罗欣临床应用8年多,积累了较多经验。国外的研究提出干扰素治疗无效的“停药原则”,已被广泛认同。

以患者PH小姐为例:派罗欣3个月,血清病毒由 3.98E+07→8.58E+06 IU/ml,降低只有半次方;表面抗原(反映肝内病毒)2547 →4198 COI

“停药原则”规定:派罗欣初治头3个月,血清病毒至少应降低1次方IU/mlHBsAg至少应降低次方(0.5 log10 IU/ml约原来数值的1/3)如果2条都没有达到,即使完成48周全疗程,预期最终无效99%

PH小姐符合停药原则,应该换用一线核苷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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