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崔志强先生的博客,想起了十五年前自己干的那件有些下流的往事来。
那年,我在北方带了些学生,收入虽然不高,但与当时我父亲的工资比较的话,我一年赚的够他赚二十年的了。
父亲有个同事,喜欢占便宜,还属于占了便宜还做得理直气壮的蛮体面的那种。
这孙子知道我书法班的地点后,来了,赶到中午下课时候来的,那时刚好是饭口,他热情地邀请我吃中饭,按礼俗,这顿即使我不愿意也一定是该我请的,因为人家是长辈,又是来看我的,于是我硬着头皮看着他点了一桌子真是丰盛的午餐,然后,我来付账,他假惺惺地推让。
不过几日,他又在那个时间段来了,说要回请,结账的时候,我客气地同他上次一样假惺惺地让了下,这账居然也是我结了。。。
又数日,他又来了,这次他倒“实在”,直接跟我说让我请他吃顿便饭,什么理由我忘了,反正那顿我又请了,但不是他说的便饭。
父亲说,他品行就那样,并断定他还会来的,果不其然,再数日,他真的又来了,说这次一定回请,地点由我来选,我选了当时我所在的那城市极为牛逼的一家店——四海佛笑楼,本地人传说,那是市委书记睡小姐的地方。
我痛痛快快地吃了顿,结账的时候,我偷偷溜了,并在不远处打了个传呼给他,向他道歉说:本该这顿饭还是我请,突然有事,不好意思了!
那顿饭应该能花掉他一年的工资,此后他再也没来“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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