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蒂印象之1: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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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把电脑里的一篇随记找了出来,这是当年看克里斯蒂小说改编的影视剧而写的一点感想,因为,克里斯蒂小说的真正的谜底是什么,一直是我想了解清楚的。为什么克里斯蒂能把一件侦探过程写得扑朔迷离,同时结尾也让人茅塞顿开?我觉得克里斯蒂的创作中,肯定存在着一种规律,这种规律,符合现实的情境,同时,也带来强烈的艺术效果。
小说的主要构思特点
主事件:案件的主要侦破过程。
副事件:
分二种:与主事件没有关系,但却成为前因,隐藏着真实。
一是找祸型(无人策划)。与正事件没有关系,只是在偶然的时间里,出于个人的动机(如《滴血的钻石》中的那个西班牙女孩,本来是为了钱,而冒充外甥女来到庄园)恰好撞到正事件的范围内,从而成为了主事件的前因,诱导误会。
二是嫁祸型(有人策划)。这里分两种。
一种是推卸型。
1、证明自己不在现场,没有作案时间。
2、移动作案时间。比如《滴血的钻石》,凶手早已害死了老者,但通过手动绳子,操控了屋内的物品,并用玩具发生尖叫的声音,以达到死者才死的假象。作案时间的推移,可以有效地逃避嫌疑。
3、装作受害者,其目的也是改变作案时间,造成作案时间的变化。这是最高深的。如扮作死人,其实人已死。如《画家之死》
二种是转嫁型。
这一个比较简单,找一个替死鬼,引导注意力。
题材上有两种:
一种是庄园型。在封闭的环境里,展开各人的冲突。
二种是旅游型。众所周知的“尼罗河上的惨案”、“东方快车谋杀案”都属于这种类型。
上面,大概是克里斯蒂作品里的主要构思技巧,在她的侦探小说中,以不同的面目出现。
下面,我们会分述她的作品,主要是波洛探案电视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