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自10月27日起,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在下调住房交易税费的同时,国家还决定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加强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金融支持。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以往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近阶段产生的“房屋交易量下降,消费者持币待购”现象,同住房买卖环节上的税费过多相关,较高的住房交易税费并未达到预期的抑制投机目的,却在某种程度上增加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成本,抑制了消费者的购买欲。
2008年天津秋季房交会的一些参展房地产项目负责人认为,这两项最新政策虽然表明我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成交量的支持态度、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消费者购房信心的恢复、降低房地产交易双方交易成本、缓解房地产市场的低迷气氛。然而,事实上对目前天津房地产市场在短期内不会产生太大的推动作用。
由于天津市财政局2006年已经对房地产的交易契税进行了一系列调整,目前天津市的各房地产公司因各自所在区域、地理位置、区位价格、容积率等具体情况不同,正在有差别地执行不同批次的契税制度。所以本次政策出台后,即使本市六个行政区的房地产公司会根据本次政策再做出相应调整,但预计天津市本地各区域的调整幅度不会有太大的变动。
据悉,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下调的规定日期是11月1日,据一些房交会上的开发商介绍,目前从本市南开区和西青区两区财政局的反馈信息看,他们都反应尚未接到关于这一地产新政策的调整通知。与此同时,天津市可以享受契税下调新政策的住宅,其限定条件非常严格,如必须是消费者购买的第一套房;面积必须是90平方米以内;价格每平方米单价必须低于6300元等。对此一些开发商表示,这样新政策的受惠范围将相应缩小,对开发商和消费者双方的影响都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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