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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公报:为文耻与世人同

(2009-09-20 12: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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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公报发表

原创文稿

文史札记

文苑漫话

随笔杂谈

分类: 文苑漫笔

为文耻与世人同

  近年来,关于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抨击的呼声也一浪高过一浪。抄袭行为不仅存在于学术领域,在报刊杂志上也时有发生。据网友们揭发,有些人把别人网上的帖子或是已发表的稿件克隆下来,改头换面后署上自己的名字,拿到别处发表,以赚取稿费。对于窃取他人稿件的“惯犯”,被网友们叫作“文贼”、“剽客”,有些网友还自发地评出了中国“四大剽客”。

        甚荒唐的是,竟然还有人出面,为抄袭行为进行辩解,含蓄地称之为“过度引用”。众所周知,将他人成果据为己有的行为,与偷窃没有本质的不同,但与模仿、引用还是有严格区别的。初涉文途的人,免不了参照范文,从模仿起步,但不能止于模仿,更不能以模仿代替创作,要学会说自己的话,逐渐形成自己的风格。修文治学的人,有时也需要旁征博引,征引目的是为了佐证自己的立论,使自己的文章更具说服力。引用他人的著述,一是要尊重他人劳动,注明出处,二是要深入阐发,化为自己的文思,生发出新的创意。鲁迅曾提倡过“拿来主义”,这“拿来主义”是把他人的东西拿来为我所用,而不是据为己有。

  追溯起来,抄袭现象自古有之,中外皆然,并不鲜见,也并不奇怪。不过,在从前,因为没有今天这样瞬息间通达天下的传播条件,抄袭现象也没这么严重;因为没有今天这样明朗的版权意识,人们对抄袭者比较客气,委婉地把这种人称之为“文抄公”。客气归客气,嘲讽的言论却也从未止息过。据《大唐新语》记载,枣强县尉张怀庆,喜好偷搬名人诗句,改头换面,拼凑成自己的作品,以混充风雅,被人戏谑为“活剥王昌龄,生吞郭正一”。自此而后,这句话便成了抄袭他人作品者的生动写照。
  在我国古代,但凡有作为的文人,大多主张自出机杼、别开生面,对那些生吞活剥他人著述的现象,一向耻于挂齿。北魏祖莹,以才名拜太学博士,累迁国子祭酒,精通金石雅乐,以文学见重。他曾经对人说:“文章须自出机杼,成一家风骨,何能共人同生活也。”南宋戴复古说:“须教自我胸中出,切忌随人脚后行。”类似的话语,我们在西晋陆机、中唐韩愈、北宋苏轼等名家的文稿中都能看到。古人不仅反对抄袭和剽窃,就连依样画葫芦的模仿也不赞成。清代黄宗羲说:“学问之道,以各人自用得着者为真,凡依门傍户、依样葫芦者,非流俗之士,则经生之业也。”陆机则更谨慎,他在《文赋》中说,“虽杼轴于予怀,怵他人之我先。苟伤廉而衍义,亦虽爱而必捐。”意思是说,即便出于自己的创意,仍要戒惧此前有无先例,倘若发现雷同,落入他人窠臼,宁肯割爱也在所不惜。
  北宋时期的王安石,不仅在政事上主张变法图新,在文章上也主张立异标新。他也认为,文章当别出心裁,倘与别人趋同,就是世俗之作,留它不得。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时,有一次刘贡父来访,正碰上他用餐,门人就把贡父领进书房侯见。贡父见砚台下压着一叠关于论兵的书稿,就随手翻了翻。贡父记忆力很强,看过的文章基本上能过目不忘。看完之后,便放回原处,踱出书房,转到廊下等候。饭罢,王安石请刘贡父到书房叙谈。寒暄数语后,王安石问他近来在写什么文章。刘贡父平素喜欢玩笑,于是就说,也没什么,不过写了一篇《论兵》,还没完稿,容后请您指教。王安石一听书名与自己相同,颇为诧异,忙问他写了些什么内容。事已至此,贡父又不便直说,只好把刚才看过的大概复述了一通。王安石听后良久无语,随后便把砚台下的那篇书稿抽出毁掉了。
  在有建树、有成就的我国古代文人中,像王安石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他们这种“为文耻于世人同”的治学精神,熏陶并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于今仍然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如果我们连趋同都能怵惕和戒惧,又怎么会发生抄袭、剽窃之类的丑闻呢?

香港大公报:为文耻与世人同

    附注:本文发表在《大公报》2009年9月20日大公园,作者王兆贵,编辑孙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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