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发表:读画·听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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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贵
有一则广为流传的词坛佳话,最能说明这个道理了。宋代史学家、文学家宋祁,官至工部尚书,有《宋景文集》62卷,存词六首,尤以《玉楼春》最为著名,因词中有“红杏枝头春意闹”而名扬词坛,被人称为“红杏枝头春意闹尚书”。“闹”字虽俗,但却有声有色,情态生动。正如王国维所说,“着一‘闹’字而境界全出”,不仅体现了杏花的纷纭与红火,而且把生机勃勃的大好春光全都点染出来了。难怪语言大师总是提醒我们,描景状物要学会用动词,而少用副词和形容词,道理也在这里。红杏枝头的春意,用“闹”字要比“浓”啊“满”啊等副词生动得多。想想看,当满园的杏花争相怒放,艳若云霞,蜂拥蝶舞,那该是多么地闹腾啊!
自此而后,“闹春”一词便进入了中国文学描写辞典。如果按照常规思维,这“春意”如何能“闹”呢?这与“读画”、“听香”是一个道理。在文学理论中,这种现象叫做“通感”。英文中有个词汇叫“synaesthesia”,是由两个希腊字母合成的,直译为“联合知觉”,对应中文的词汇就是“通感”,意思是某种感官刺激在引起相应的知觉时,还会联通为另一种知觉。钱钟书先生在《通感》一文中说,宋祁所用“闹”字,是想把事物的无声的姿态描绘成好象有声音,表示他们在视觉里仿佛获得了听觉的感受。这种现象属于现代心理学、修辞学、美学的范畴,也被称为“感觉移借”。“通感”的原理表明,眼、耳、鼻、身等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限,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等等往往可以彼此贯通。其实,道佛两家也都是强调“通感”的。他们认为,内在心灵获得贯通,感官也就随之贯通。在“通感”中,听声类形最为常见。譬如,音乐欣赏属于听觉的范畴,但我们在听田园交响曲时,仿佛看到了乡村的画面;在听小夜曲时,仿佛看到了星空和月亮,听觉转换为视觉了。钟子期能从俞伯牙的琴声中听出高山流水,也是这个道理。再如,美食何以为美,恐怕不单是靠嘴巴和舌头品尝出来的,其香气要通过鼻子,其色彩要通过眼睛,其质地要通过皮肤,联合起来才能感知色香味俱全。食物的色彩在给人以美感的同时能勾起食欲,所以说“秀色可餐”。
由于“通感”手法能够突破语言的局限,丰富表情达意的审美情趣,收到增强文采的艺术效果,所以,尽管曾遭到一些正统文人的反对,仍然被许多文学艺术家看好和运用。在古代,苏轼的“小星闹若沸”,是用听觉表现视觉;王建的“寺多红叶烧人眼”,是用触觉表现视觉。在现代,朱自清的“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是用听觉表现嗅觉;约翰•唐恩的“一阵响亮的香味迎着你父亲的鼻子叫唤”,是用听觉表现嗅觉。在成语中,“秀色可餐”是用味觉描述视觉。在散文中,“暖洋洋的橙色”是用触觉形容视觉。在歌词中,方文山的“菊花残,满地伤,你的笑容已泛黄”,是以一种视觉比拟另一种视觉。
如此说来,“读画”与“听香”也就有了新意。画卷因重写意而隽永,仅靠视觉不足以悟其妙,你必须用心去读,方能从中领略“画中有诗”之意境;香气固然不能聆听,但当你听到蜜蜂的嗡嗡声时,便仿佛闻到了花的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