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添加剂无法测”不等于“不能监管”
(2011-06-17 11:31:47)
标签:
食品添加剂
六成
无法检测
监管
食品安全法
执法检查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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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事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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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6月15日从全国人大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近日完成了对各地的检查,日前在北京举行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梳理、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据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食品添加剂中有六成无法检测。(6月16日《京华时报》)
数据很晃眼,理论很浅显,就如卫生部人员所言,国家检测任何成分都要有依据,使用任何检测方法也需要通过多次实验论证,最后把检测方法列入国家标准后,才能做到监管“有据可依”。不过,这给人的感觉似乎是,食品行业之所以乱象繁盛如今日之斯,板子就该结结实实地打在“标准的老化及缺失”上——此言听起来表面上有几分道理,却经不起推敲。
一来,一个食品是否符合标准、食用安全,考虑因素是多方面的,有食品食料的安全、添加剂的安全,还有食品包装的安全、标识的安全、生产环节的安全等。总之,它不是一个单一的某一部分安全、某一环节符合标准就行。换句话说,即便所有的食品添加剂都有办法检测,也不代表食品就是安全的,一个添加剂标准并不能解食品之“千愁”。
二来,一些食品添加剂标准再条分缕析、清楚明白,也架不住商家的置若罔闻、监管的熟视无睹。按照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334种。言外之意,其他非食品添加剂工业原料,是不能用于食品上的。但引起舆论喧嚣的塑化剂、苏丹红、三聚氰胺等这些工业原料哪一个不是被堂而皇之地用在了食品上?诚如专家所言,“我国至今真正的食品安全事件,没有一个是由食品添加剂引起的,现在的问题是,食品里加入了不是食品添加剂的其他工业原料。”
面对接二连三的食品安全事件,这些年来,社会上不乏“标准依赖”、“制度依赖”等工具理性思维——一出问题就骂标准缺失,有了纰漏就怪制度不严密。其实,即便标准建立健全了,制度严丝合缝了,一些症结也未必就能得以有效疏解。道理很简单,我们往往忽略了监管的力量,忽略了的诉诸处罚职能部门的“良方”。
回头看看,以往诸多食品安全事件,大体走的思路就是,媒体曝一曝,监管进一进,一旦查获了问题食品,指名道姓追究流通商责任的居多,有时也会大张旗鼓追溯一下生产商的责任,却绝难把追责的大棒抡到渎职的监管方头上。即便在舆论吵得沸反盈天时,耐不住压力的主管机关最多给公众炖点“心灵鸡汤”,给个把监管人员以“警告”、“记过”类轻飘飘的处罚。如此一来,监管部门的消极、懒惰、麻木自然就成了惯性。
看不清因果,自然就明辨不了是非,在对待食品添加剂的标准问题上,重视固然比掉以轻心强。但是,相较于完美无瑕的标准,一个因监管到位而立的诚信有序的食品卫生环境更值得期待。换句话说,“六成添加剂无法测”不等于不能监管,理顺各自职责,把企业乱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坏习惯”好好管一管,把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刑不上监管”的“潜规则”好好改一改,也许食品层面上的内伤就会舒缓一点、乐观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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