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写在网约车管理办法执行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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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悲悯人间 |
今天是10月30日,后天就到11月了,也就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的日子。办法规定,网约车司机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驾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和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也就是说,这个办法对网约车司机在显见的行为方面做了硬性规定,以求最大程度保障乘客的安全。
我们很多城市都有出租车,对出租车司机的各种硬性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乘客的乘车安全,所以近些年来,出租车司机骚扰乘客或者违法犯罪的很少。而网约车在发展短短的几年中,先后爆料出来的各种问题,很让管理者头疼。比如前段时间媒体爆料北京的刘女士用优步叫车回家,发现爱疯6手机落在了车上,与司机沟通时,对方索要1500元赎金。双方约定见面协商时,由于价格未谈妥,司机一脚油门加速离开,导致刘父被甩在马路上,身体多处擦伤。再比如网约车司机性侵女乘客的新闻比比皆是,无论海口性骚扰四女孩的司机,还是新近发生在武汉强奸醉酒女孩的网约车司机,都说明当前的网约车司机在管理方面存在较大问题,必须要认真整改才能保障乘客的安全。
而我们看到所有这些有关网约车司机违规甚至违法犯罪的新闻消息中,有关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处理却手段寥寥,除了罚款,最为严厉的也仅仅是永久封号。这算哪门子惩罚,如今干网约车这个行当的司机很多是第二职业,也就是无关紧要的工作,这样的工作不干也就罢了,何至于辣么上心?由此来看,网约车的事后惩罚效果很差,要保障乘客安全,必须要从事后惩罚转变到事前监督上来,否则在网约车畸形的暴涨过程中,问题还会更多、更大。而对于网约车公司来说,先不要在网络上急于发布对这个城市规则的不满,更不要用一些过激的言论撕裂社会阶层,挑动网约车司机和乘客的关系,而更应该从乘客的安全角度,考虑规范网约车司机,做好事前调查,不仅仅要司机自己呈报,还应该通过社会信用平台,公安违法犯罪记录平台,对每一个申请网约车司机的人进行认真调查,对其行为要了如指掌,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发挥自己的互联网专长,对网约车司机开展定期道德培训,提升司机的道德素质,防止违法犯罪。
后天这个网约车的管理办法就正式开始执行了,目测很多网约车管理公司目前还是在与出台细则的地方政府讨价还价,却很少拿出对网约车司机管理培训的好办法去适应网约车的管理办法,这种只顾赚钱,把乘客的安全甩到一边的思想真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