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世行学院微型金融师资培训开班仪式上评价课程教材时提到,该课程对微型金融概念的定位是准确的,符合国际普遍接受的对微型金融概念的理解,既微型金融是为贫困、低收入和微型企业(在我国主要是农户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的金融服务。王君老师在视频讲座中也对微型金融的概念和定位有着同样的理解和更详尽的解释,其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从极度贫困到边缘贫困的人群。
但是国内对微型金融和小额信贷的理解还存在很大混乱,这可能会影响学员的学习。有同学问,教材虽然提到微型金融是服务低端客户的金融服务,但第1.1课的第一段有一句说:“许多人给微型金融下了更宽泛的定义,即微型金融是为那些被正规金融体系排除在外的人提供的金融服务。”之后教材对这种说法表示理解,没直接否定。因此,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切非正规金融机构所能提供的服务都是微型金融呢?比如在中国,除了穷人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也很难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服务,是不是中小企业信贷也属于微型金融呢?显然不是。
不是所有被正规金融部门排斥在外的客户都属于微型金融服务范畴,赤贫人口不是,很难得到贷款的中小企业也不是。中小企业信贷应该属于普惠金融范畴,而不是微型金融范畴。当然,微型金融和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对象有一部分交集,既发展壮大了的微型企业和由微型企业发展起来的小企业。
微型金融之所以被明确界定为针对贫困、低收入人口和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有其客观存在的理由:
首先,微型金融市场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市场,这是充分条件。毛主席说,小农经济每时每刻、自发地、大量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当然不可能直接产生大资产阶级和垄断资产阶级,而是产生着微型企业这样的小资产阶级。无论经济发展的什么水平,社会上总会有大量低收入人口和微型企业的存在,而且数量和比重是比较稳定的。尤其是在中国,二元经济体系决定了贫困、低收入和微型企业必将在很长时期内保持一个较高的数量和比重。我不同意有些学者提出的金融服务按经济发达水平不同区域划分重点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由于中国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大,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存在差异,因此,偏远地区只能靠财政救济,发达地区应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中间地区适合小额信贷。事实是,随着城市化程度加快,大量失地农民和农民工将农村贫困带入城市,加上城市的下岗失业人群,发达地区的城市同样存在大量的贫民阶层。如果限制小额信贷在大城市发展,那么这些城市贫民将无法享受普惠金融的阳光雨露。在金融风暴一周年之际,尤努斯在纽约的高楼大厦之下开办了了一个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的小额信贷机构,并已成功地为上百客户提供了小额信贷。
第二,针对微型金融市场的技术与其他市场不同,这是必要条件。很多专家在开班仪式上都提到这个问题,王君老师也做了很透彻的论述,我不必多谈。
上述两个充分和必要的条件决定了微型金融只是针对低端客户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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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小额信贷的技术局限
小额信贷技术的核心有两个:一是解决信息对称问题,以了解客户还款意愿和能力;二是解决信用制度问题,以约束客户的还款行为并保证履约。
某北方小额信贷机构为农户提供生产贷款,农户申请贷款主要用于种植、养殖、贸易和加工业。某村小额信贷发放后,多数农户申请贷款养猪,很快在当地形成较大的存栏规模,猪贩子开始主动上门收购,头脑灵活的农户开始培育猪仔或贩猪。农户收入增加,还款率100%。为扩大养猪规模,部分农户开始联营,并申请贷款开办养猪场。考虑到申请人是老客户,还款记录很好,个人信用等级很高,小额信贷机构尝试性地为联营农户提供了个人贷款,并由农户将资金统一投放到养猪场。结果,这些农户贷款出现拖欠。农户的理由是,市场不好,猪场歉收,难以还款。信贷员入村调查后发现,真正的原因是,由于经营出现问题,联营的农户之间就经营管理产生分歧,对经理产生不信任,大家将责任全部推给经理,而经理不愿意承担其他人的还款义务。
在此失败教训后,该小额信贷机构停止为联营项目提供贷款。
问题:小额信贷机构可以为联营企业、合伙企业等微小企业提供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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