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放生与杀生
(2009-09-05 18:33:44)
标签:
放生
杀生
佛
慈善
市场
理性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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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南北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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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陪家人去拜佛,先去八大处还愿,后到雍和宫进香。
在八大处停车场发现某处有很多将死的麻雀在地上挣扎,我很好奇,试图找到这些鸟儿聚集在一起的原因。看到附近有辆牌号为8888的广东车子,心生疑惑,难道是这辆车有什么魔力?绕车一周仔细打量,没发现什么特殊之处。实在想不明白时,索性问路边的卖鸟人,他们一指树根下残破的编织袋让我看,那里盛了些喂鸟的谷子,自然形成了老弱病残麻雀的收容所。恍然大悟时,却看到卖鸟人从装满麻雀的笼子里掏出一只孱弱的鸟,随手扔向那个编织袋。靠,原来这些病鸟并非自然淘汰的弱者,乃为人类所摧残也。于是我怒问卖鸟人,为何在此佛家仁爱之地竟作此涂炭生灵之事。他们答曰:笼中鸟是卖给礼佛者放生的,也算是帮人修功德,有何不妥?还问我是否要买两个拿去放生。仔细一看,除了麻雀,其笼中还有啄木鸟、喜鹊等飞禽,以及松鼠、乌龟等走兽,还有几缸金鱼。我正想和他们理论,无奈家人催促,只好愤愤然离去。
进了八大处,目睹林中自由的飞禽与放生池里游荡的金鱼和乌龟,看着那些烧香磕头的善男信女,不免又生忧思。无知的人们为了满足自己求神图报而积德行善的宗教心理需求,用放生之类幼稚而荒唐的行为制造了野生动物买卖的市场,结果是供给者让大量野生动物适得其反地失去自由甚至生命。虽然卖鸟人和放生者不像那些制造和购买象牙制品和藏羚羊绒头巾者那样直接戕害野生动物,但其市场效应却是一样的。放生者乃杀生者也。
罪过罪过,将宗教行为与市场联系,有点反动,但事实如此。推而广之,公益事业也会演变为一种异化的市场。原本公益事业的需求方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供给方是乐善好施的民众,公益是为了扶贫济困。但如果不小心,公益事业会和放生行为一样被异化,供给和需求发生颠倒,买方变成需要表达悲悯之怀的爱心人士,卖方则是公益机构,商品是公益项目,捐款是交易行为,而救济的对象则成了产品的原料。我和尤努斯以及很多人一样,从不会施舍地铁里行乞的人,觉得他们是在兜售良心,施舍者是在购买施舍后的良心满足。四川地震灾后,全国总动员为灾区民众捐献爱心,赤诚之心昭然,但也有个别演艺人员和慈善机构假借赈灾旗号兜售自己,俨然是把救灾当作市场,拼命作秀。我甚至更反动地想,有些急功近利的机构和媒体,为了制造慈善产品,不惜伤害被救助者的自尊心,故意深度挖掘他们悲惨的命,以博得捐款人的怜悯。我们经常会见到某些电视媒体的记者在采访落难者时,并非出于同情和关怀,却是为了提高收视率而千方百计探寻个人隐私或揭示他们本不愿意被触碰的伤痕,让他们在镜头前表现出极大的痛苦。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流泪看完媒体制造的故事而捐款,和买笼中麻雀放生一样地幼稚。
走出八大处,又见到卖鸟人和那些笼子里悲惨的鸟兽,心里很犹豫。怜悯之情让我心生买鸟放生的念头,但买鸟就等于助长抓鸟,甚至抓的比放的多。但不买,看到笼中那些可怜的生灵,真不忍袖手旁观。有一次在贵州出差,路遇农民拿条蛇在卖,我当即买下,坐车离开至少一公里后放生。我相信那蛇是被农民偶然抓住的,又偶然被我遇见而得救,算是缘分。想到这个,我便花40元买下一对啄木鸟,将它们带到雍和宫门口放生。我给自己这样做的另一个理由是,城里啄木鸟少了,而虫子很多,这对啄木鸟或许可以对城里的生态有些许的改善吧。
希望下周到胡同里吃小笼包子时能再遇见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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