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长汪光焘日前说,中国将“人人享有适当住房”。这肯定是一个不错的判断,也是绝对真理。他的这一说法,让舆论再度关注住房问题。讨论的核心,直接指向政府责任,指向对现有高房价的调控和住房保障机制的缺陷。
让人人享有适当住房,是政府的责任;房价高企、房地产经营中的卖地经济、钱权勾结要出重拳打击;要尽快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这些都没错,谁都不会反对。可政府责任如何落实?大而化之无的放矢的论述,起不了太大作用。
究竟谁住不起房?很好回答:老百姓,穷人,中低收入者。可进一步问:什么样的老百姓,收入多少的穷人?房价在什么样的一个价格区间合理?现在到底有多少人没房住,经廉房建多少合适?谁能给出一个权威数字?政府的相关部门有没有做过统计分析,媒体有没有调查过,评论者有没有真实可信的研究?
说一句不能让老百姓没房住,要让人人享用住房不难,可怎么保障呢?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舆论,仅做真理式的价值判断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保障百姓住房,也不只是一种政治表态,更需要有的放矢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手段。
在住房问题上,舆论有意无意地进行了选择性认知。它将注意的焦点放在了房价高,老百姓买不起房上----这是实情;但另外一部分实情是,在房价短时间内翻倍的情况下,购房需求并没有降低。有没有人对此进行过调查统计,研究分析过原因?
我住在北京,我知道北京的房价涨势惊人,四环以内的房子都在万元以上了。可周围的人,好像没谁没房住。当然,很多人是“房奴”,每个月背着几千元的房贷。可“房奴”们不见得只有一套房子,不少人都在出租房屋,用租金贴补房贷。大家也会惊叫房价太高,可“惊呼”者中,不见得真没房住要买房。
这么一说,肯定要被人骂。认为我是以“有钱人”的趾高气扬在说话。如果骂人有助于解决问题的话,我可能比你骂得还凶,可这有什么用?我们要讨论的是住房问题,如果想要对目前的住房情况做一个客观的判断,就必须了解全部情况,任何的视而不见有意回避,都可能使政策的制定、观点的表达陷入偏颇。
确实有买不起房的人。比如,刚毕业两三年的同事,目前的收入不足以供房,只能租房住,心里肯定不踏实。中国人的观念是“居者有其屋”,这个“有”,就是要有产权。实际上,即便是经济发达国家,也不可能让人人都有产权房。这话说出来又要被人“扔砖”,不过这是大实话。
那到底有多少没房住,有多少人租房住,其相应比例有多大,到目前为止,我没有看到有政府部门或者权威媒体的统计数字。大家给出的都是一个笼统的“老百姓”,或者“中低收入者”的概念。
去年,建设部的调查说,2005年,北京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86平方米(新华网2006年7月4日);而《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说,到201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左右(《北京青年报》2006年10月8日)。
北京市和建设部的调查,给出了完全不同的两个字。而且,两个调查都没有北京无房户或者住房不达标户的准确数字。也就是说,你根本弄不清有多少户需要在政府的帮助下解决住房问题。
我咨询过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士,他告诉我,现在公布的建设多少平方米的经廉房,其实就是一个拍脑袋想出来的数字。而这个数字,表态的意义要大于现实效果。由此想到一位官员朋友总结的官场潜规则:“情况不明决心大,问题不清办法多”。
再说房价。多少钱一平方米合理?一些地方政府推出了“两限”房,比如北京,每平米限价6000元左右。这个价位又是如何定的,依据是什么?假想的购买人是中等收入者,以北京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不足3000元算,所谓的“中等收入”,根本买不起名义上建给他们的“限价房”。
有人指望政府建一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来平抑房价。我看有些一厢情愿。数据说,廉租房提高5%,房价会降低3%-4%。好吧,即便在廉租房的冲击下,房价有所下降,那原先买不起房的人现在就能买起房了吗?
依然买不起。有资格住经廉房的人,并不是商品房市场上的“买方”,他们不对供需关系产生影响。
在阻止房价攀升方面,政府能做的是清除卖地经济中的黑幕和钱权交易,它不可能对房屋的最后价格进行限制。我相信,如果土地交易中的一些黑洞补上了,房价会有所控制。可绝对不会是一些人想像得那样,房价一下子降一半或者三分之一。
再说,政府的强行干预措施,到头来受益的未必是老百姓。它的责任不是强行限价,而是对居民的住房情况、购房力,包括价格承受力有一个科学评估,并在此基础上中,切实给那些需要保障的提供有效的住房保障。
该补的黑洞补上了,该保障的保障到位了,其余的问题就可以交市场解决。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