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医闹”的深层次思考
(2009-07-20 1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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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主导下医患双方签订的协议,是此间舆论的焦点之一。这份协议的内容包括:医方同意补助患方21万元;由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均有人员受伤,“双方同意责任自行承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此,南平市第一医院的医生说,“以前闹闹,赔钱就算了。这次扣留医生,捅伤医生,结果医院照样赔钱,还签订协议规定互不追究刑事责任。真是奇耻大辱!”有人认为,正是这个让“医生觉得很窝囊”的处理结果,直接诱发了该院医生集体上访。
南平市一位何副市长解释说,这份协议是在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权衡利弊,“不得已做出的妥协”。这是多好的借口,在事态发生开始,如果政府要求公安机关,医疗纠纷只能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解决,如果发生违法犯罪活动,就给予坚决、快速打击,而且规定,任何医疗纠纷,如果演变成医闹,就关闭谈判大门,而且政府还可以责成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政策,任何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后,“私了”的最高上限金额不超过2~3万元,这样医闹就会算医闹的成本,失去了医闹的空间,就会引导患者和家属向着正确的法律手段维权。
当地政府与公安认为,这起全国闻名的医闹事件,在开始阶段和之前发生过的其他医闹类似,就是死者家属摆花圈、要求院方解释死因并赔偿。后来因为一些医生“不够冷静”,冲进病房解救被扣留的医生,使得事态突然升级。然而,南平市第一医院的医生则认为,是现场警察的不作为,才迫使他们自行组织前往解救被扣医生。公安部与卫生部早在数年前就联合发文,通告明确规定,任何患者不得在医院内摆花圈、设灵堂、长时间停放尸体,更不得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而南平的医闹显然已经超出了二部通告的内容,且带有明显的黑社会性质,公安部门总是以医闹为人民内部矛盾、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做到“三可三不可”(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为借口,其结果只会导致和助长一个地方甚至是全国医闹愈演愈烈,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病。这种公安系统的不作为,是对医护人员的严重伤害,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的损害和后果将是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