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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军工企业集团管控的六大特征(一)

(2008-06-19 10:12:58)
标签:

集团管控

集团管理

集团型管控

集团型管理

财经

分类: 集团管控

我国军工企业集团管控的六大特征(一)

军工企业的生产经营作为我国军事经济的组成部分,与社会上的生产经营有共同的方面,也有自身的特征。主要有:

(1)为部队服务的军事性。军工企业生产经营的目的是保障军队的需要,保障军需是军工生产经营基本出发点和首要任务。军工生产经营首先要保障军队需要,如军队的被服、装具生产工厂必须无条件地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下达的各种生产任务,保证部队按时换发被服、装具。各种装备工厂必须保证汽车、飞机、坦克、舰船、枪炮等,按部队需要及时生产出来装配部队。各装备大修厂,必须使各种武器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部队训练和保卫国防的需要。总之,军工的生产经营必须以满足部队需要为前提,服从和服务于提高部队战斗力这个总目标,不能允许以盈利为目的。只有在首先满足军队需要的前提下,其有些产品才能允许进入市场或生产民用产品,向社会提供服务。

(2)生产经营规模的适度性。军工生产经营的规模范围以满足部队需要为原则,要严格按照国家与中央有关部委的规定执行。一般是由科研研制后小批量生产,尤其是在和平时期,都是多品种批量生产。战时就要全力以赴支援前线,服从战争需要。

(3)军工管理的自主性。军工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由企业自行管理,但是他的经营方针、政策、生产计划和规划、布局等重大问题企业本身无法研究,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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