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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财团集团管控特征分析
德国产融结合的发展是通过相互持股与人事结合来完成的。由于德国银行法并没有对银行设立过多的限制,银行可以在非银行企业中持股,这样,德国商业银行不仅垄断了金融市场上各种有价证券的发行和转让业务,而且还对工商企业进行投资参股和控股,并形成了具有德国特色的主持银行模式。大银行不仅通过占有股票控制工商企业,还通过兼任工商企业董事直接参与企业的重要决策。当然,工商企业大公司也广泛参与银行业。二战后,德国的产融型企业集团有的以大银行为核心组成财团,有的以大公司为主体组成财团。这些企业集团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征:
1.银行资本与工业资本的紧密结合。在德国企业集团发展的历史上,银行资本与工业资本的结合构成了以银行为首的财团,银行与企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仅有德意志银行、德累斯顿银行和商业银行生存下来了,也就是通称的三大银行。三大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兼并和营业额增加的速度,超过了工商业垄断集团的兼并和营业额增长的速度。在德国产融型企业集团形成的过程中,银行与企业的结合方式主要有三种:银行通过掌握股权,直接实现资本参与;通过人事结合,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保持密切关系;银行与企业组成财团。
2.管理方式由家庭管理向多股公司参与管理转变。在德国产融型企业集团形成的初期,家庭控制的垄断组织是企业集团的主要形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历史悠久的家庭企业和垄断集团在新的市场环境中面临着新的挑战。为适应新的形势和筹措更多资本,股份公司逐渐代替了私人资本和由一个家庭独家经营的公司。一些垄断集团不再单是按家庭或宗族利益组建起来的工商企业和金融组织,而是通过直接资本参与、人事交织和金融联系形成多股控制的公司。德国的产融型企业集团的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体现在:股东多样化、股权微观分散化和宏观集中化;由纵向垂直持股为主转向横向水平持股为主;个人和家庭持股比重下降,机构持股比重上升;公司间关系由封闭、分割为主变为开放、融合为主;股份持有日益国际化。在这种趋势的整体影响下,企业集团的管理方式实现了从家庭管理向多股公司参与管理的转变。
3.比较完善和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这是德国组建和发展产融型企业集团的基本前提和条件。德国企业的基本形式是股份公司,股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可以在有组织的资本市场上买卖。这样,一个企业集团要想控制另一个企业,通常只要在市场上收购股票,进行大量参股就能做到。股份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领导机构,它们分别代表经营权、监督权和所有权。通常甲企业持有丙、丁企业一定的股份如35%以上,成为其最大的股东时,甲企业董事长便会出任丙、丁企业的监事会主席。一个人可在多个企业中任监事,但最多不能超过15个公司。这就从组织上保证了控股企业对被控股企业的经营决策施加控制影响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