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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的哲学(5)
用人有疑的悲剧
单位在外地承接了一项施工任务,于是一把手就派一名副职带队去施工。但在施工结算的授权上却没有给这名副职,而是授权给了另一名部门负责人,也就是说这名副职名义上是负责人,实际上没有财权。而这名部长又不懂财务,又有贪财之心,在完成某项阶段性任务后,又私自伪造了一份授权委托书,把结算的款子打到了私设的账户上,试图独吞这笔钱。由于手段低级,很快败露,被定性为贪污公款,部长受到开除党籍、撤消职务的处分,单位也被一票否决,受到严厉批评,各种先进均与单位无缘。
点评:为官要做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做不到这一点,必然招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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