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我记录情感空间时事评论 |
分类: 杂文 |
近年来,夫妻双方该不该存私房钱,双方是否有调查私房钱的权利,成了一个争论不休的家庭话题。但是,以法律形式规定有关私房钱的问题,似乎有不妥之处。毕竟,它涉及到家庭的隐私,对婚姻关系来说,处于既尴尬又微妙的境地。夫妻双方往往由于私房钱而发生一些矛盾。
从某种意义上说,私房钱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因素,这是由人类发展程度决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际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为了应付各种人际关系,私房钱起到很大的作用。
但是,私房钱存在也有一定的负面效应,给家庭带来了不少的矛盾。有些男人存私房钱只为寻花问柳,女人调查男人是否存有私房钱,目的就为此。在一些女人看来,男人存私房钱是一种背叛行为,是对婚姻的亵渎,私房钱也就成为考量夫妻双方忠诚度的标准。
然而,江苏省欲把私房钱问题写进法律,未免可笑。从表面上看,将私房钱问题诉诸于法律规定,目的是维系夫妻之间良好的关系,保障妇女的权益。但是,法律过多的限制和规定,不仅解决不了实质性问题,反而不利于夫妻双方关系的和谐,给家庭平添不少的麻烦。毕竟,人是活的,法律是死的。人是感性动物,法律是理性规定。
笔者并不否认,私房钱的存在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夫妻之间的不和谐音。但是,私房钱问题属于家庭内部范畴,因此,私房钱问题的解决还得靠夫妻双方理性对待。俗话说得好,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律这么横插一杠子,无异于给夫妻生活添乱。
当然,江苏省删除妻子可以调查丈夫的私房钱的规定,是正确的。但是,法律过度理会家庭琐碎,非但于事无补,反而适得其反,浪费了法律资源。家庭琐碎不应该让法律横插一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