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输血感染艾滋病病例 |
2003年7月我丈夫在一次抽血检查时,测出HIV抗体“阳性”,被确诊为“艾滋病”。丈夫的精神和身体一下子垮了,躺倒了,鸡,猪也随即卖掉,仿佛昼夜间成了两个不同的世界!
2004年春,好不容易找到了原始发票,报销证据,帐目上显示有花费,输血单签名和指纹。通过签名我多方寻找,终于在古吕镇闫洼村找到了当时的供血人王玉坤(女,现年40岁,她还活着,已确诊为“艾滋病”患者,她本人也承认是因卖血感染的“艾滋病”),且她愿意为我们做证人。
2005年4月一天,我丈夫又被检查出患有肺结核。
所幸的是,我和两个孩子以及家中亲属多次抽血检查HIV抗体,结果均为“阴性”。说明全家其他人都未有感染“艾滋病”。
我多次找有关部门,医院、卫生局,他们都不管,也不给治疗药物。后来,我们找熟人,托关系,才获得免费的抗病毒药物,其他的救治、救助都没有。其原因是他们说药物只提供给卖血感染者,张玉峰没有卖过血。
因为要给丈夫治病,花钱太多,讨债的人多次来我家要账,把家中能带走的东西都带走了,房屋也倒塌,只剩下一个病人和两个孩子。生活的困苦,迫使我不得不到县政府去反映情况,讨个说法!
我多次去找政府部门,尽管我证据齐全,证人现在,他们还是说我没有输血证明,说既然没有卖过血,就是性传播(但家中只有张玉锋一人患艾滋病),难道说输血传播与卖血传播有什么区别么?官员们总是互相推委,事情始终得不到解决。
政府让我找法院,但法院拒绝立案,又让我找政府解决。丈夫躺在床上,事情全落到了我这个半文盲的农村妇女身上。为讨回清白,我多次到信访局,信访局表示无奈。又多次到县政府,政府竟动用公安局拉我。市卫生局拒做医疗事故的鉴定。到市法院,又说由县法院解决,就这样多次周折。更可气的是,县委的官员们则认为艾滋病人死的越快越好,以免看了恶心!虽然我没有艾滋病,但一样让他们看到恶心!
2005年12月14日下午,我又一次到县政府,值班民警苗某某将我拧伤,派处所到现场把我劝回家。第二天(15日)上午9时许,苗某某让公安局将我关押拘留。我气不过,依法向公安局提起复议,又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维持原判,我不服,又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结果,撤消原判。公安局不服,继续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现今仍在审理中。
我丈夫因病体折磨,脾气越来越坏,有时拿我出气。轻则骂几句,重则抓东西往我身上砸。丈夫身上溃烂,我为他端屎端尿,清洗伤口,炎热的夏天,火一样炙烤着,我不远几十里拉他去医院。到卫生局,找卫生局局长,每天往返百十里,饥渴难耐。几次中暑,连水都不舍得买,回到家中还有孩子等着要吃饭。
夜已深,我和丈夫聊天,说:“如果没有你,我就把两个孩子送进孤儿院,自己去当尼姑,现在天气黑的让你透不过气来”。丈夫的疾病给家中带来的痛苦,别人的歧视眼神难以回避,官场的险恶,生活的窘迫,就像有人卡着脖子,透不过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