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输血感染艾滋病病例 |
这是2006-11-26
10:42:22出现在我文章后的评论,请大家关注!
我父亲赵某某,74岁,平时身体非常健康,于2006年2月17日因消化道出血住进省人民医院消化科,住院时经过多方面检查和化验特别是HIV为阴性,后诊断粘膜慢性浅表性炎伴出血。在住院期间医生建议让输血进行治疗。当时为了疾病尽快康复家属同意让输血,但并没有告知输血会引起其它疾病。后康复出院。2006年6月7日又因前列腺增生再次到省人民医院泌尿科住院时又对各项化验检查了一遍,特别是对HIV又作了检查,这时的检查报告出现了抗HIV抗体待确定的结果,但是医生并没有告诉家属是艾滋病,只告诉患者家属回去后不要打针、输液和感染患者的血液。当初确定要作的手术也取消了,并说以后有病吃药就可以了。并让我们出院。当时我们就出现了怀疑的态度,后经懂医疗的医生看过报告后,让我们再次到省防疫疾病控制中心对HIV作一次重新鉴定,于2006年7月11日送检,到2006年7月17日报告出来后确定HIV阳性(艾滋病)。家属感到非常的震惊,如同天塌下来一样,心情非常的痛苦,我们怀着这样的心情来到人民医院找他们的领导交涉这件事,可是他们领导对这件事根本不当回事,而且相互推诿,并说是我们医院造成的艾滋病不假,但是,是无过错事故,我们得到的就是这样的结果吗?难道一个省级医院就这样可以草菅人命吗,希望相关单位和媒体关注这件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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