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冷血该让谁脸红
(2012-04-26 09: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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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消息,透露了一个主题,那就是向那些不顾文明底线,动辄通过行凶等方式来发泄对医生不满的恶劣行为发出严厉的警告,我们是一个法治社会,不能让充满戾气的行为在医疗场所肆意蔓延。
但与此同时,另一个关于医生的消息则令人震惊,一名教师就医两次后被院方抛弃,此后又被当精神病人清理(据 4月25日《华商报》)。尽管在相关的报道中,还有很多细节值得推敲,但面对医院“只凭个人判断,在未查明谢桐军身份的情况下,将他误认为是闯入医院的精神有问题的人员清理出了医院”的调查结论,还是足以让医务工作者为之脸红。
且不说当事医院是不是真的是因为病人是一个闯入医院的精神有问题的人员而将其清理出医院,即便真的是面对一个精神有障碍的人,难道医院就可以轻易地将其清理出医院吗?
医院这样做,自然有其“充足”的理由,诸如医院不是慈善机构,总收留“来路不明”的病人,医院还怎样开着工作等等。总之,医院大门朝南开,有病没钱别进来。
这样的做法,放在经济社会里考量,似乎有一定的理由。但是,在生命面前,作为医院是不是可以适当的牺牲一些自己的利益,给那些没钱的患者一些最起码的关怀呢?
能够将病人清理出去的医院,笔者以为只能用这样的字眼形容——“冷血”,因为,但凡有些情感的人,都难以做出让一个无助的病人独自离开的决定,更何况对方还意识不清,可能不具备生存的能力!
近期接连发生的“伤医”血案,让笔者痛心。但看到网络上更多对此持幸灾乐祸态度是“民意”,则令笔者羞耻。因为天地之间有杆秤,“民意”的幸灾乐祸说明医生已经走到了“民意”的对立面,这让以救治患者为天职的医生情何以堪?尽管其中有“误解”的成分,但医生和医生们依托的医院是不是也应该适当进行反思呢?
令人遗憾的是,近几年医院“遗弃”病人的类似事例并非个案。个人以为,这种视病人生命为草芥的行为,已经丧失了行医者基本的道德底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医生和医院需要挣钱本无可非议,但因此而“见死不救”甚至“变相害人”则不应为社会所容忍,如果我们的医疗机构不能认真反省,如果我们的管理部门不能对此出重拳打击,这种“冷血”的行为,无疑会成为培养社会仇医“戾气”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