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痪老人被骗低价卖房
来源:河北青年报2014年07月24日
孙先生的父亲几年前因病瘫痪,孙先生是父亲唯一的孩子,而且和妻子都在外地工作,平时较少回家。母亲去世后,年近80岁的父亲开始独自生活。平时都是保姆照顾他。
孙先生和妻子都在外地工作,平时很少回家。母亲去世后,年近80岁的父亲开始独自生活。
几年前,父亲因病瘫痪,孙先生为父亲请了保姆,自己每个月回家探望一次老人。
上个月孙先生回家时,父亲无意中提起,已经将家里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卖给了一个亲戚。
老人说,亲戚以孩子要结婚为由,多次找他买房。因为老人身体瘫痪很少出门,所以对房产市场不了解,在亲戚的游说下,同意以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卖房,并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
孙先生说,被卖掉的房子,市场价最低也在7000元每平方米,亲戚显然是欺骗了父亲。
孙先生找到亲戚要求对方按照市场价补齐房款,然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遭到对方拒绝。对方称,合同是老人自愿签订的,不能随意反悔。
河北标致律师事务所谭喜良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则撤销权也消灭。
【分析】
亲戚利用老年人对交易现状不熟悉的情况,与老人签定明显有失公平和违背市场价格的协议,实在不该。
房产重于贵重资产,老年人处理类似重大事项时,要与儿女们协商一下,以免纠纷。事实上,双方都有义务主动征求一下主要家庭成员的意见。
本案例中,孙先生的父亲因病瘫痪,对外界信息了解较少,尤其对各地段变动幅度较大的房产价格无法准确了解,孙先生可以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我们也汇集了一些房产买卖中要注意的事项,以做参考。
1、核实身份:双方当事人身份的基本信息,包括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2、确认产权:产权要清晰完整,卖房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验看产权证的正本,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没有抵押(包括没登记的抵押)、共有人等;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等。
3、核实房屋状况:核实房屋小区状况、房屋建筑状况、房屋权利情况。房屋的准确面积;居住后水、电、煤、暖、车位的办理和费用。是否拖欠物业费以及其他费用。
4、落户:了解户口办理情况,建议在合同中约定期限和违约金。
5、明确约定交易程序:约定好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约定好过户时间和谁承担过户费用。
6、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附】本系列防骗案例分析书稿,已经结集,欢迎爱心者捐助印刷成册,联系电话:1310319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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