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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竞天十年--兄弟姐妹一勺烩(一)

(2007-04-03 17:14:12)

一九九七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是我投奔到竞天的第一天,至今已经十年零三个月。江主席执政中国十三年,我来竞天十年零三个月(以下均简称“十年”),都有十有三,这也算是冥冥中的巧合吧。江主席作了全面的总结,我也有必要作一些总结。总结什么呢,总结一下我都认识了一些什么人,顺着这个线索或许对我自己,对我所在的环境有一个更直观的评价。

 

十年来,在这个环境我获得一些赞誉、一些嘲讽、一些不屑、一些绯闻、一些咒骂,值得庆幸的是,我一直没有被忽略。但我没有改变自己,并保持完好之躯至今,并将此地作为我今生相许的地方,足见竞天的宽容和接纳,

 

我是作为一个另类进入竞天的,至少当时有一些人这样认为。首先我的简历有些另类,因为那时候从来没有亲自驾驭过电脑和打字机,简历是手写的,对于已经很洋派的人手一部电脑的竞天来说接到手写简历似乎有些奇怪,就像刚刚开始流行“的确凉”等化纤面料的衣服时候看见穿棉布服装一定会觉得很土一样。又加上我在简历里有“能歌善饮”的说法,让人觉得更加另类。再有就是在小美女向律师(现在已经是本所资深合伙人和几届财务执行人)过生日的会议室蛋糕会上,我向其大献谄媚,并恬不知耻的说:“向律师,我有生以来对你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真漂亮和祝你生日快乐。”向律师温柔地看我半分钟。后来我才知道,她眼睛近视地比较厉害,那天正好没带她的博士伦,她迷糊着眼睛不过是想看清楚这种不是人话的声音之下笼罩着什么样一个活物。

 

就是那个被我误解了的眼神让我对向律师产生无限的好感和亲切,再加上后来频频被打击和嘲讽,让我更觉得向律师的亲切和善。那时候我的座位在最东边,向律师的座位在最西边,我经常翻山越岭走到她的办公室,有话无话的讪讪搭言。或者是“然往来视之,觉无异能者。益习其声。”让向律师真的对我多了几分亲厚,也就多了几分言语。

 

真正让我对这个小女子刮目相看并认为是朋友,是在我来竞天一年以后。我酒后和一同学兼同事大打出手,并多日互不言语。这是后话,后文将详述。向律师对我进行劝说,其言语入情入理(我开始还觉得那是一个小孩子故意要说一些大人话),让一个比她大了近十岁的我,突然明白了做人的道理。

 

再后来,向律师利用职务之便,把我的哥们阿哲霸占作了自己的老公,并且这位高大威猛帅气逼人东北小伙屈从其身后毫无怨言,更让我对向律师敬意之中多了几分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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