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唱歌的孩子
(2010-12-12 0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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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唱歌 |
分类: 说正经的 |
我从来不敢说自己是“音乐爱好者”,但是也许我可以勇敢地将唱歌列为自己的一大爱好。“音乐”这个概念离我还是有些远,本人不识谱,不会任何一门乐器,也听不懂钢琴曲等阳春白雪的高雅音乐,我只是单纯地喜欢唱歌而已,从小就喜欢,我是一个热爱唱歌的孩子。
我唱歌的第一个听众是我自己,我经常自己唱歌给自己听。记得上小学的时候,一个人背着书包晃晃悠悠走在放学路上,如果周围没人,我就经常会吼几嗓子,当然唱的不是“让我们荡起双桨”,有时我会唱“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有时我也会深情款款地对着空气嘶吼“我和你吻别,在狂乱的夜,我的心等著迎接伤悲。”当时上小学的我唱这些歌纯粹是为了好玩,虽然那时候还并不能真正理解这些歌表达的意思,但因为老能在收音机里听到这些歌,所以就不知不觉学会了。
我最早就是从收音机里接触到流行音乐的,后来才慢慢开始听磁带。小时候我特别羡慕有随身听的同学,俺们家条件艰苦,没有那种高档玩意,那时候有随身听的同学对于我来说无疑就是“富二代”。而我直到上大一才有了自己的第一个随身听,那年我给自己买了一台爱华,最便宜的那种,我记得很清楚,花了99块钱。怎么写着写着有点像痛述血泪家史啊,暂且跳过。
我唱歌的早期听众除了我自己之外,还包括当年我们家那头老水牛。不过我和那头老水牛之间有一个最大的区别,那就是我本人是我自己的歌迷,但是那头水牛显然不是,当然这一点我也是后来才总结出来的。有个成语叫对牛弹琴,我对牛不弹琴,我只对牛唱歌。小时候放牛我经常唱歌给我们家牛听,但是牛大哥似乎总不领情,只顾低头吃草,偶尔它会抬起头,瞪着一双硕大的牛眼瞟我一眼,眼睛里满是疑惑。记得有一次我好像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站在老水牛身边自我陶醉地放声高歌。可能是那天我的红衣服激怒了牛,也可能是牛大哥觉得我唱得实在太难听忍无可忍,它扬起坚硬的触角狠狠地顶了一下我的左肋。我被顶出很远,重重地摔在地上,当时差点休克过去,只有出气没有进气,隔了将近10秒钟我才哭出声来。那次的意外事故差点让我丢了小命,从此我再也不放牛了,也再也没有对牛唱过歌,后来我就只对人唱歌了。
爱唱歌的人当然爱听歌,在听歌方面,我不是一个“专情”的人,我很博爱,并不只限于听某一个或某几个歌手的作品,只要歌好听我都喜欢,而不论演唱者红不红,不论歌手是男是女,也不论这首歌是否过时。很多七八十年代甚至更老的歌我都会唱,倒是近些年出来的新歌我反而不会。听到一首好歌我会被感动,有时候甚至会有起鸡皮疙瘩的那种感觉。我很庆幸自己直到如今还能被一首好歌深深打动,庆幸自己没有变成一个麻木的人。
当然,博爱不代表我没有个人偏爱。直到今天,我最喜欢的歌手还是张学友、齐秦、张信哲等这些老男人。有一点我一直觉得非常非常的遗憾,在张学友、齐秦、张信哲这些老男人们最当红最巅峰最火爆的时候,我没有多少机会听他们的歌,另外他们最红的时候我年纪还小,也不太懂得欣赏。而当我开始迷恋他们声音的时候,他们却一个个都老了,都渐渐地处于半退休状态。这种遗憾就好比一个篮球迷没有看过最鼎盛时期的乔丹打篮球,一个足球迷没有见过最鼎盛时期的罗纳尔多(我说的当然是那个外星人)踢足球。当偶像们老去了退役了,你却只能从往日的录像中一遍又一遍欣赏当年那些经典的扣篮、进球瞬间,你只能通过MP3一遍又一遍重温当年的那些经典老歌,这怎能不说是一种巨大的遗憾和悲哀,因为你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偶像们一个个都老了,而如今年轻的歌手我又没有特别喜欢的,我很难过。有自己的偶像非常重要,没有偶像就跟没有信仰一样,这很危险,也很痛苦,它会让你的精神没有寄托,让你的灵魂无处安放。
从小我就爱唱歌,没有老师教我,我自己琢磨怎么咬字,怎么换气,怎么进行真假音转换,怎么用最舒服的状态去唱一首歌,全都是我自己瞎琢磨,自己给自己当老师。我没接受过什么专业训练,走的都是野路子。我爱唱歌,隔段时间不唱,就会像老烟民烟瘾犯了找不到烟抽一样浑身难受,非得去吼几嗓子才舒坦。迄今为止,我做过的最最变态的一件事就是曾经一个人去KTV唱了足足4个小时。这件事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我很变态,二是我的的确确非常喜欢唱歌。
当我喜欢上某首歌,我就会想方设法尽快学会它,然后去KTV检验一下自己的学习成果到底如何。每当我能够很好完成一首自己喜欢的歌时,那种感觉真的很美妙,不足为外人道也,那种快乐简直就像把自己心爱的女人如愿娶进门一样。
唱歌对于我而言,就像写博客,也是一种释放压力的方式,并且我能够从中获得快感,正如我能从写博客中获得快感一样。闲着没事我喜欢写点文字,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当一名作家。同样,我也喜欢唱歌,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当一名歌手。都是纯粹的个人爱好而已,有爱好很重要,但是绝对不能成为爱好的奴隶。不带任何功利性,就是图个乐,这样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