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说,人世间所有的事情,只有体育竞技最公正,理由是,你慢一秒就是慢一秒,你少投进一个球就是少投进一个球,你少举起一公斤就是少举起一公斤,看得见摸得着;你赢得过别人就是赢得过别人,赢不过别人就是赢不过别人,天作证地作证。其实,这并不尽然。因为慢一秒也可能是计时表作了弊,也可能是裁判员作了鬼,计时表就像患了老年痴呆症似的偏偏要装糊涂,慢那么一点点,你能有什么办法?裁判员就像打瞌睡似的偏偏要装不清醒,晚按那么一瞬,你能有什么主意?争端、抗议甚至暴乱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可大多都无济于事。这时候,这个输和赢的问题,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了。
历届奥运会上出现的例子已经相当多,绝对不亚于奥运金牌的数量,随便拈来几个你再复习一下——
第四届伦敦奥运会上,男子400米的第一次决赛中,共有4名选手参加:三名美国运动员和一名英国运动员,由于英国运动员哈尔斯韦尔仅获第三,又是在人家英国的三亩地上,地主裁判就看着不顺眼了,就利用他手中的权力宣布此次决赛无效,并要求重赛。美国一方当然是提出了严正的抗议,可是胳膊扭不过大腿,最终还是无效,因此就拒绝参加重赛。结果,就只有哈尔斯韦尔一人在无人竞争的情况下不费吹灰之力夺得了冠军。一人参加决赛,这在奥运史上绝无仅有。
第九届阿姆斯特丹奥运会的裁判工作就更是十分糟糕,谬误迭出,被普遍地认为是奥运史上裁判工作做得最差的一届。无论是田径、跳水、体操还是拳击、角力等等运动的裁判工作都让人匪夷所思,因此法国、瑞典、埃及、爱尔兰包括被认为是裁判宠儿的美国,都纷纷向国际奥委会投诉,认为裁判专业素质太差,让人忍无可忍。可是,无济于事。最荒唐的还是,在当时的自由式摔跤61公斤级比赛中,瑞士的汉斯•明德尔在比赛刚刚结束时就被宣布为冠军,可是颁奖的时候他却得了个银牌,在最后的成绩公报中他又莫明其妙地变成了第三。一个成绩,三个名次,连奥林匹亚神都摸不着头脑。
第十届洛杉矶奥运会的铁饼比赛中,法国运动员J•诺尔在第三次投掷时,奋力一掷,铁饼便像一阵小小的旋风一样呼啸而去……刚出手时诺尔就已明显感到此次投掷一定成绩不错,结果只见飞旋的铁饼在空中划了一个长长的漂亮的弧,在超出其他所有对手相当远的地方最终落地,成绩肯定是在50米以外了。大家都以为这块金牌非诺尔莫属了,就连诺尔自己也掩饰不住内心的巨大喜悦,欢欣雀跃地向观众席上的人海频频挥手致意。但令人遗憾的是,诺尔的遥遥领先并没得到承认,原因是,那一刻裁判走神了,只顾扭头看另一端的已经到了白热化的撑竿跳高比赛而忘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了,致使诺尔这一稳操胜券的佳绩全然无效。尽管赛场上的播音如实响起——“152号,诺尔,法国,已投掷,但裁判员未注意”,也没法补救了。本来到手的金牌,转眼间就这样被美国运动员约翰•安德森捧了去。
闹剧,数不胜数。
体育界是这样,各行各界都是这样。如果全部搜集起来,恐怕就是无数厚厚的书了。
有人说,时间才是最公正的裁判。此话,差矣。时间是世界上最懒散的东西了,事过境迁了,谁还舍得下死功夫去追究?追究得过来吗?君不见,有多少事实被昏头脑的时间一手遮盖一手蒙蔽了啊!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事实,也可能是时间终于从大梦中醒过来了,才会无所谓地还它们一个真相!“冤死”这个词的涵义,大概就是这样来的!因此,就别指望会有绝对的公正了,这不可能!
这样说,其实我们也没必要陷入悲观,因为无论做什么事,最最重要的,莫过于求一个心安了。心安,理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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