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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至今,随着网游产业的膨胀发展,暴力血腥游戏泛滥成灾,中华大地上的青少年网瘾现象持续蔓延,使我这个退休教师一直被当着“戒网瘾专家”而不能“下岗”——向我们求助的社会需要从未间断,每天都会接到相关的电话、邀请或采访等。我原订的晚年计划难以如愿实现,并被这种不正常的社会现状困扰着——不良网游危害千百万青少年和他们的家庭早已是众所周知的了,而且中外科学家都已经通过研究证实暴力游戏对玩家大脑的损害类似鸦片,为什么这个问题非但得不到解决,反而愈演愈烈,到底是谁、是什么原因让这些网络鸦片长期肆虐神州?
请打开电视、报纸、电台,或上网看一看吧,这些年来,随时都会发现如下的信息或报道——
2月中旬,永城市公安局中山派出所民警接学生家长报警,在永城市西城区实验小学附近有一伙青少年经常抢劫学生钱财,以致很多学生不敢上学,上学放学都有家长陪着。该所随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并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查,梁佳、吴东、王博于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在西城区实验小学附近、解放路小隅口等地,专挑小学生采取持刀威胁、殴打等暴力方式抢劫他人钱财30余起,已查实13起,刺伤两人。
被抓获的3名犯罪嫌疑人是以梁佳为首的一群无知少年,均为未成年人,最大的14岁,最小的年仅11岁,3人都已辍学在家。
据交代,3人均是永城西城区人,在网吧结识,每天混在网吧,吃住全都来自抢劫。自开学起就对学生抢劫,每次差不多能抢一部手机和几十元现金不等。他们热衷网络暴力游戏,打过游戏总想在现实社会一试身手。
18岁网瘾青年朱某因无钱上网,劫走同事1200余元,后在母亲劝说下投案自首。昨天,丰台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减轻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同时在3年内禁止其进入网吧等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营业场所。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本市法院向有网瘾的缓刑犯签发的首个禁止令。
没钱上网抢劫同事
昨天下午2点,朱某被带进法庭后不停向旁听席张望。在法庭的角落,他的母亲郝女士默默望着他,眼里泛着泪花。
1993年出生的朱某是本市丰台区人,几年来一直沉迷于网络游戏。因学习成绩不好,他读完高中一年级就辍学了。去年11月29日,在朱某年满18周岁的第八天,他经人介绍来到一家快递公司上班,和以前就认识的小名(化名)做了一天同事。当晚6点,俩人从单位出来一起回家,行至丰台区大红门久敬庄渔场大院北侧小树林内时,朱某向小名借钱玩网络游戏。被拒绝后,朱某对小名威胁并殴打,将其手中的钱包抢走,内有现金1321元。在小名提出没钱回家时,他还给小名100元。
抢到钱后,朱某直接到网吧上网玩游戏。小名向警方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已构成抢劫罪。抢劫罪是重罪,抢劫数额达到1200余元,应该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法院鉴于朱某认罪态度较好,有自首情节,并能积极退还被害人经济损失,故对其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判决朱某缓刑后,还多列了一项判决内容,即“禁止被告人朱某在缓刑考验期间进入网吧等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营业场所”。
记者了解到,朱某上初三后,朱某经常彻夜不归泡在黑网吧,最长时4天没有回家,她几乎找遍了丰台区的所有网吧。
丰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科科长李军武表示,朱某在判决生效后的指定期限内,要到辖区司法所报到。司法所会为其组建一个社区矫正小组,由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缓刑犯家属、社区志愿者及派出所的相关人员组成。社区矫正小组将定期对其教育,并提醒朱某遵守禁止令。社区志愿者如发现他有违反禁止令的苗头,会及时向司法所反馈。
李科长称,朱某作为缓刑犯,按规定只能在指定的生活区域活动,司法所会采取邀请心理专家来做心理辅导等措施,帮助朱某戒除网瘾。如果朱某有违反禁止令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比如因违反禁止令3次被警告,或者违反一次禁止令情节比较严重,如被治安处罚的,再违反就可以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