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务劳动工资化”之是非
(2010-03-03 10: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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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务劳动工资化”之是非
华说
每年3月,照例是热闹的。因为这个时候,是全国两会召开的日子。来自各地的代表委员进京共商国是之时,大抵会发表自己的建议和观点。历年的经验,观点荟萃之际,总有一些观点会引发公众的关注。今年也不例外。
两会还没有开幕,但一位全国政协委员准备提交的一份提案,经过新闻媒体的报道之后,已经在网上吵得不可开交。提案的主旨,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承认和体现女性,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为此,她主张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并提出了具体实施的三条建议。媒体所做的标题则通俗得多:做家务,老公该给老婆发工资。
不难想象这一观点所招来的议论。“进了一家门,不说两家话。”在这个一贯重视人情的国度,虽然不乏“亲兄弟,明算帐”之类的格言,但在实际的操作中,不要说在家庭成员之内,就是在朋友、同事等熟人社会中,因为碍于面子,在金钱方面有时也不会算计得那么清楚。如 今倒好,在两口子之间也要“明算帐”,众人哗然自是在情理之中:不是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么,如何做一点家务也要斤斤计较?
毫无疑问,家务劳动是一种重要的劳动,当然有价。以家务劳动获得工资,也并不是什么值得“拍案惊奇”的新鲜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而且已经发展成为不容忽视的一大产业。这就是以保姆、钟点工为代表的家政行业。你雇佣保姆、钟点工,自然是要付工资的。保姆大抵采用月薪制,而钟点工以为小时计价,这是明白无误的“家务劳动工资化”。以此类推,在两口子之间实行工资制似乎也不是天方夜谭的事情。至少,还有一个市场价格可以参考。
然则在现实中为什么不见如此情形呢?除了情感、风俗习惯之外,以愚观之,从经济的角度来看,这样的选择也是理性的。像企业一样,我们也可以将家庭视为一种组织,一种制度安排。家庭内部的生产和消费多而复杂,如果每项都要订价成交,则交易费用太高了。譬如说,家庭之内,不仅有家务劳动,还有子女的培养,老人的赡养,家庭财产保值增值的运作等等;即使是家务劳动,也是品类繁多,既有厨房间“买汰烧”,也有室内环境的清洁,还有家用设备的维修保养等。如果每项都要定价成交,妻子做了丈夫就要掏钱,老公做了老婆买单,其难度之高,足以令人为之束手。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家庭内的家务劳动其实也有价,不过表现形式比较隐蔽。一个在家的“全职太太”或者“家庭主夫”,是需要另外一半在外挣钱供养的。这供养,其实可以看作其为家庭劳作获得的收入!因此,每一个家庭,其内部安排虽然不同,但作为一个家庭单位,其也必然寻求自身收益的最大化。如果家庭中的成员,丈夫在外工作比妻子挣得多,则妻子会选择在家里操持;倘若是老婆在外收入高,则往往是老公在家里“主持工作”。这是我们可以观察到的事实。
顺便说一句。或以为,该政协委员所提的“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将有助于GDP的提高。因为现在GDP的声名不好,这样的评论显然暗含着贬意。其实,GDP作为一个衡量经济的主要指标,其重要性不容置疑。这暂且勿论,单说这理解,便是错误的。因为GDP的概念,衡量的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生产的所有最终物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这里的关键,是GDP不计算没有进入市场的东西,因而家庭内的生产和消费是不在其范围之内的。这就是为什么保姆干家务的价值记入GDP,而妻子或者丈夫干家务的价值不记入GDP的答案所在。
尽管“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本身并不具可行性,但这一提案本身无疑提醒着我们不要忽视家务劳动的价值,以及家庭成员为此付出的辛劳。若干年前,曾经看到过一篇文章,说联合国有一个测算,全球家务劳动的年价值在8万亿美元。我不知道这一数据从何而来,准确性又如何,但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家务劳动对社会的贡献之巨大。一般而言,在当今的社会,女性承担着更多的家务劳动。因此,对家务劳动价值的正视,显示着对女性的尊重。而对女性的尊重,测量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我以为。
20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