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北京郊区的一个农民在山上捡到一头牛,他随之磨刀霍霍,将捡来的牛杀了一饱口福。于是牛的主人一纸诉状把他告上了法庭。自然,法院的裁决是意料之中的:他必须向牛的主人赔偿。但当记者问这位打输了官司的农民有何感想时,他居然很不服气,说,“以后捡了牛还要杀了吃。”
一个贪吃的农民杀了别人的牛。这在无奇不有的大千世界里,实在只是一件小事。然而,正所谓“秤砣虽小压千斤”,这看似极小的事情,实际上却牵涉着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从那位农民随便拉过别人的牛就杀的行为以及输了官司之后极为不服的心态中,分明地透露着对私人财产权的漠视。而这一点,对经济发展之影响,可谓大矣。
众所周知,在历史上,中国曾一直领先于世界。到宋朝之时,更是达到了物质文明的巅峰。北宋末年张择端《清明上河图》所描绘的当日之生活,其富庶程度,至今看来亦令人惊讶。然则何以日后情势不复从前,渐渐落后于西方?这一问题,自然有文化背景、社会和政治方面的诸多原因。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而言,在距宋朝500年后,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著名的《国富论》中即指出,中国虽然在500年前出人头地,从此之后就无从继续其优势。虽然他没有明确指出其中的原因,但他以为,当日中国的制度,其中有着阻碍人民继续增加财富的症结。这一症结,历史学者黄仁宇认为,乃是当日中国简单的制度架构无法内在地支持商业化的运作和管理,从而使中国无法从农业社会向商业社会成功转化。他以为,实现商业化的组织,首先要具备若干基本条件。最重要的一点,他说,“首先要承认私人财产权之坚定性”。
回到现实。保护个人的合法财产的条文已经写进宪法。私人经济的合法性和重要性也已经在法律上得到了确认。但当我们看到北京郊区的农民宰杀了他人的牛还理直气壮时;当我们看到近年来企业家遭遇暴力的事件逐渐增多时;当我们看到有关部门侵犯私人企业产权的纠纷时有发生时,我们不能不承认,在形形色色的人群中,对私人财
产权的尊重和确认的意识,还远未形成。
而这,已经成为了当下经济发展的一种阻碍因素。对他人私人财产权的漠视,别一面来说,便是对自身财产安全性的担忧。这是一个分币的两面。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止步于小富即安?为什么近年来国家制定种种政策鼓励民间投资,私人投资却迟迟没有启动?在这其中,对保护私人财产权之坚定性心存疑虑,无疑是一个极大的原因。最起码,是极大的原因之一。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一个农民宰杀别人的牛这一小小的案件所折射出的现实与问题,值得我们细细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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