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说《鹿鼎记》
(2009-03-14 1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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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金庸作品之我见 |
《鹿鼎记》则是从1969年10月24日开始在《明报》连载,1972年9月23日完工。
《卅三剑客图·二十七·洪州书生》:“……那书生又走了进来,说道:‘日间那坏蛋太也可恶,我不能容他,已杀了他的头!’一挥手,将那恶少的脑袋掷在地下。 成幼文大惊,道:‘这人的确得罪了君子。但杀人之头,流血在地岂不惹出祸来?’书生道:‘不用担心。’从怀中取出一些药末,放在人头之上,拉住人头的头发搓了几搓,过了片刻,人头连发都化为水……(出吴淑《江淮异人录》) 杀人容易,灭尸为难……王尔德名著《道灵格雷的画像》中,凶手杀人后,胁迫化学师用化学物品毁灭尸体,手续既繁,又有恶臭,远不及我国武侠小说中以药末化尸为水的传统方法简单明了。章回小说《七剑十三侠》中的一枝梅,杀人后也以药末化尸为水。至于近代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杀人盈野,行若无事,谁去管他尸体如何。”
《鹿鼎记》第三回:“海老公道:‘挑些化尸粉,把尸首化了。’……韦小宝应道:“是!是!”拿起那青色白点的三角瓶子,打开瓶塞,从药箱中取了一张白纸,倒了少许药末出来,便即撒在小桂子的尸身之上。……只听得小桂子尸身的伤口中嗤嗤发声,升起淡淡烟雾,跟着伤口中不住流出黄水,烟雾渐浓,黄水也越流越多,发出又酸又焦的臭气,眼见尸身的伤口越烂越大。尸身肌肉遇到黄水,便即发出烟雾,慢慢的也化为水,连衣服也是如此。……约莫一个多时辰,小桂子的尸身连着衣服鞋袜,尽数化去,只剩下一滩黄水。”
《鹿鼎记》中‘化尸粉’,出吴淑《江淮异人录》?
以上所引《卅三》《鹿鼎》两节文字,是金庸同时期的创作,相差,可能几天,至多几十天。
“近代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杀人盈野,行若无事,谁去管他尸体如何”,金庸自己的小说,大多类此。
“杀人盈‘野’”还好说。在紫禁城中,帝后可随意宰人,海大富、韦小宝杀了人,就必得‘灭尸’了,‘化尸粉’于是大派用场。
黏指民族
《鹿鼎记》第5回:“康熙在路上问道:‘鳌拜这厮家里有多少财产?’韦小宝道:‘索大人初步查点,他说一共有一百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一十八两银子。’他将这数字说成是索额图点出来的,将来万一给皇帝查明真相,也好有个推诿抵赖的余地。这等营私舞弊、偷鸡摸狗的勾当,韦小宝算得是天赋奇才。他五岁那一年上,一个妓女给他五文钱,叫他到街上买几个桃子,他落下一文买糖吃了,用四文钱买了桃子交给那个妓女,那妓女居然并未发觉,还赏了他一个桃子。在韦小宝看来,银钱过手而沾些油水,原是天经地义之事,只不过如果给人查到,却总得有些理由来胡赖一番。这是他头上挨了不少爆栗、屁股上给人踢过无数大脚,因而得来的宝贵经验。”
这个韦小宝,具备如此天赋,要是不从政,太屈才了。
金庸在《韦小宝这小家伙》中写道:“人的性格每个人都不同,这就是所谓个性……我一定是将观察到、体验到的许许多多的人的性格,主要是中国人的性格,融在韦小宝身上了。”
“在韦小宝看来,银钱过手而沾些油水,原是天经地义之事”,这是韦小宝的‘个性’,还是“许许多多的人的性格,主要是中国人的性格,融在韦小宝身上了”?
20世纪30年代,林语堂先生写过一篇《黏指民族》:“染指,中饱,分羹,私肥,这是中国民族亘古以来上自王公大臣下至贩夫小卒文武老幼男女贤愚共同擅长的技术。……这染指性已经是中国人之第二天性了。……中国人向来认为钱不沾手,违反天性,‘粪夫挑粪,亦必蘸一蘸’……”
苏荃,这个女人不简单。既有政治眼光、政治才干,更不缺乏政治野心,在政治操作上,她才是真正能赏识韦小宝的‘知己’。韦小宝的手腕,很有几分不入流,但苏荃有眼力看出这种手段的潜力与杀伤力。
她最终投向韦小宝,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政治上的长线投资,非仅为生米熟饭、嫁鸡随鸡也。韦大人拍苏荃马屁就是“荃姐姐若是要去做官一定能做到很大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