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17万和无期徒刑

(2008-01-04 00:16:32)
标签:

杂谈

我属于那种读书不看报的人,尤其这几年懂事儿了,越来越觉得报纸上除了日期之外没有什么可信的东西,有时在家吃饭迫不得已会看到报纸,不过也顶多是看个题目,绝对不往里翻,生怕我这么实诚(实诚的对“和谐”二字坚信不移)的人上当受骗。

 

但这几天我发现报纸这东西很有意思,和《新闻联播》一样,乐趣无穷。《新闻联播》讲的是冷笑话,报纸则要动动脑子,里面全是脑筋急转弯,对逻辑锻炼很有帮助。连着几天我都打算说说这些天报纸上的一些新闻

 

1块钱取出1000

 

这新闻估计所有人都知道了,就不重复了。后来听说这个人被判了个无期,理由是它的行为属于巨大数额盗窃。

 

首先我觉得17万算不上巨大数额。换句话说,把17万就当成巨大数额的话,那可以不可以理解为咱们国库里就剩下100万了,这孙子一下拿走了五分之一,国家觉得受到了威胁,于是给这个构成威胁的人判了个无期。如果真是这样,我倒觉得判轻了,应该直接枪决,没商量。你想想,咱们那么大一地儿,就剩100万了,这孙子把17万揣腰包里了,还让咱们的国家怎么发展、怎么建设、怎么防御、怎么外交?

 

当然,我们都知道咱们国库里的钱不止一百万,绝对比一百万要多,要真是只有一百万,贪官早就罢官了。所以在不给国家构成威胁的情况下,这种事儿就不该判刑。明明是ATM系统出了问题,你却怪一个老百姓爱贪小便宜,然后还在法庭上将这种连道德都算不上的问题说成盗窃。这种判决多丢人啊!还大国崛起呢!好意思吗!竟干这种小家子气的事!多寒碜啊!我要是那法官,第二天都不好意思出庭,法盲都他妈干不出来的事儿,让你给判出来了!

 

新闻上说这人卡里只有170块钱,所以我估计他也不是什么有钱人,没准儿属于在地下看见一毛钱钢蹦儿肯定得捡的那种。对于这种人来说,无意中发现出1000块钱只扣1块钱的时候,必然很意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肯定知道自己捡到小便宜了。当他再取1000,并且依然只扣1块钱的时候,肯定就崩溃了,认为自己发财了。这时他的心里就是占到了一个大便宜。对于爱占小便宜的人,我们可以说他思想品德差,但不能说他犯法。公民有没有占小便宜的权利?当然有。而且我觉得这和龌龊的权利与低俗的权利一样,也都不是什么道德问题,只是个人价值取向不同而已。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