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的只言片语》
之三 网上如同社会,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
大罕
我有时会犯迷糊,一个简单的问题却在那里卡壳了。
例如近两天我对2018年上海高考第21题第二问“记集合M={x|x=bi,i=1,2,3,4},求M中元素的个数m”置疑,认为M={
b1,b2,b3,b4},显然元素个数为4,还需设问吗?
我抱着求助的态度,将此问题在一个群里提出了。
路人甲:“这位老兄,你一定不是数学教师”,“你看看截图吧,讨论问题不是你这样讨论的”,“大哥,你又乱来了”,“你这种断章取义的讨论没有价值,每个人时间都很宝贵”……
【个人评点】路人甲怀疑我数学教师的身份,难道一个非数学教师会对上海高考压轴题的第问感兴趣吗?分明是抢白人嘛。截图不需要看,我自然有原题在,我提我的置疑,怎么不能这样讨论问题?尤其是“你又乱来了”那句,大罕何时在此群“乱来”过?而且还是“又”来了?!有案可查,我极少在此群发言,即便那么几次发言大抵是转发个人写的诗或文,与他人无干,何来“乱来”一说?我在此人之后,只是轻描淡写地回复了“需说话谨慎”“要讲道理”之类的话,可见我没有与此人一般见识。
路人乙(上海,顾老师):“{y|y=x^2,x∈{-1,0,1}}={0,1}”, “我这样书写可以吗?”
【个人评点】这位顾老师的回答无疑是正确的,而且态度缓和,还很谦逊。只是这样的回答还没有做到“画龙点睛”,仍然没有点醒那位愚钝的提问者。
路人丙(邛崃一中,叶世春):“集合用描述法表示的,改成列举法时要注意互异性。”
“从集合论的角度,过度强调,意义不大!因此,全国卷基本不再这样考了。”
【个人评点】这位叶老师一语中的!意见相当中肯。说得人口服心服。
作为一个教师,要善于发现提问者的疑虑的核心所在,要回答到点子上,给人以醍醐灌顶的指导。而不是像一个大老粗一样,教训人家要好好读题(其实与前面的题目无关),更不必要说一些伤人的话,更显得自己层次之低。
路人丁(上海,熊楚南):“@某某,王老师是资深前辈。(你)说话注意一点语气、方式……”
【个人评点】路不平,旁人踏。终于有人出面主持正义了。可见这里是一个有正义感的群。致谢。本来么,提个问题,能回答愿回答的就回答,就事论事,勿需大帽子压人,更不该说些伤人的话,这才是正道。
2018-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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