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老板担任省委委员
(2009-04-06 16: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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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私企老板省委委员官商统吃 |
由全国工商联、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主编,上周末公开出版发行的《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6年6月—2008年6月)》显示,当前私企老板政治参与热情很高,但也存在国家明令禁止的亦商亦官现象,甚至发现有的私企老板已担任省委委员。
在主编此年鉴前,全国工商联就私企老板担任人大、政协、政府及党内职务的状况选取约4200名私企老板作为调查样本进行专项调查确认,其中有2101人已经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占调查样本总数的51.1%。
上述被选取为调查样本的私企老板中,中共党员1372人,其中已当选地方各级党代会党代表者占28.3%,其中省级党代表15名,全国党代表7人。
还有,仍以上述私企老板中的1372名中共党员作为调查样本,已有205名私企老板党员进入地方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占调查样本总数的14.9%,其中已担任省委委员者有4人。
此外,以上1372名私企老板党员中,还有61人担任县乡两级政府的副县长或副乡镇长。
需要指出的是,全国工商联公开发布的上述调查结果,无论是以4200名还是1372名作为分项调查的样本,都只反映了国内亦商亦官现象的一个局部而非总体,因为抽样调查毕竟不能取代普查,这叫常识。至于国内面上的亦商亦官现象比抽样调查所反映的比例是高还是低?眼下尚无从判断。
据笔者多年跟踪观察并查阅相关公开的资讯确认,私企老板开始批量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始于1992年十四大首次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之后,1997年十五大后,私企老板入党逐步放开,上世纪未,私企老板首次纳入全国劳模评选范围。与此同时,私企老板中的党员开始入选各级党代会党代表。......
上世纪末期开始,眼瞅着有私企老板开始担任地方党政机关的领导职务,且这种现象大有扩展态势,中组部和中央统战部于2000年3月曾联合下发文件,就一些地方委任私企老板担任党政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党政领导职务的做法,甚至根据投资多少和利税贡献大小确定任职级别高低的做法亮出红灯,责令各地坚决予以纠正,并明确规定私企老板不得担任党政机关领导职务。
常识所鉴,迄今为止,地方各级党委委员撇除其党内职务身份外,通常都在地方党委工作部门或政府机构担任行政领导及部门领导职务,纳入地方党政官员体系进行管理、考核和监督,其公开社会身份只能归属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身份。令人不解的是,2000年3月到现在刚满9年,是否在此期间就私企老板党员担任地方各级党委委员有新的“红头文件”颁行不得而知。
笔者以为,随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国家各层面的转型呈加速态势,新现象及新生事物不断呈现。因而,笔者不赞同对私企老板党员担任地方各级党委委员作简单的赞同或否定,而以为须抱着冷静和理性的态度,从法律、政策、影响、后(结)果四个层面作客观分析:
法律层面,按全国工商联的解释“目前没有依据”,这就涉及到是否要赶紧填补这项空白?政策层面,关键在于2000年3月中组部等下发的“红头文件”是否还管用,应当予以明确;影响层面,至少从目前社会民意的接受程度考量,恐怕难以乐观;后(结)果层面,古今中外亦官亦商从来弊大于利而遭舆论诟病。
无论如何,全国工商联公布的抽样调查反映了一种政治层面的新的社会现象,就这种新的社会政治现象,全国工商联认为“值得认真研究”。笔者再加一句:有必要抓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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