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向国民公布增资IMF的理由和用途
(2009-04-03 16: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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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向imf增资请说明理由 |
没有明显主导者,比以往任何国际性峰会融入了更多声音和利益诉求,会前普遍不为国内外舆论看好的G20峰会,所获成果出人意料。有海外舆论甚至赞许,此番G20峰会所获取的多项成果,甚至可与1944年确定二战后美元成为世界货币的布雷顿森林公约作对比。
中国在G20峰会之出色表现已收入国人眼眶,中国外交姿态得到新的展示和诠释,此处按下不表。
G20峰会之实际成果有目共睹,但赞许峰会获取巨大成果为时尚早,关键要看峰会达成的共识及将要采取的共同步骤,在今年年底前的又一次峰会前究竟能落实多少?
作为纳税人,作为国民,我们关心并有权利了解,中国向IMF等机构增资的理由和用途?就如国民有理由、有权利了解4万亿元刺激内需计划的项目内容、资金投向和资金使用监督一样。
本此峰会上,G20各国一致同意在2010年前向IMF及其它国际金融组织(包括世界银行)注资11000亿美元,其中光向IMF一家增资5000亿美元。
在IMF增资方案中,日本和欧盟各承担1000亿美元,中国承诺增资400亿美元,其次是美国等。上述数据告诉国人,中国向IMF增资数额位居第三,占G20向IMF增资总额的8%。应该说,作为人均GDP迄今仍排世界百位之后的发展中大国,中国足以体现出承担大国责任的姿态。
但分析已为各国媒体广泛报道的上述增资数据,有几点尚不明白:
其一、中国400亿美元增资额只限于对IMF尽责任,在G20总额11000亿美元的注资方案中,余下的6000亿美元将用于向包括世界银行在内的其它国际金融组织注资,那么在剩余6000亿美元的盘子中,中国还将承担多少“责任份额”?
其二、无论向IMF或世界银行增(注)资,都有一个资金投向和用途的国际监督问题,虽说G20有责任向IMF等增(注)资,但受国力、国情限制,各自承担责任有大小之分,显然,中国仅向IMF一家就增资400亿美元,至少在代表新兴经济体的“金砖四国”中,中国的责任是最重的。那么,中国对用好这笔资金的监督权是否与出资额相当?中国以何种方式参与监督,以确保自身权力和权利的双落实?
还有,局外人有所不知,包括中国在内,G20向IMF等增(注)资,并非无偿援助IMF等国际金融组织,而是以购买IMF等债券的方式进行。换句话讲,中国向IMF增资就是购买400亿美元的“特别债券”。既然如此,全体中国老百姓就有权知晓:这类“特别债券”的年收益率有多少?收益期限又有多长?
其次,除了中国要对IMF实行资金投向和使用的监督权,对内而言,国内必有相应机构对中国增持IMF在内的“特别债券”进行管理并负责国际交易,那么,国内将有哪家机构承担这些职责?又有哪家机构对此进行“再监督”?
这些疑虑、担心抑或不明白之处,政府当出面解答并落实监管主体,并定期向社会公开信息。
这是理应做到的,也是必须要做到的-----随中国自身发展及承担相应国际责任之需要,无论是救全球经济于水火,还是中国对外投资包括援助,资金投入力度还会不断加大,增加对国民的透明度,不只是满足国民知情权所必须,更关乎国民对“国家行为”的理解与支持。增加资金“外投”透明度,还应让国民参与讨论和实施舆论监督,以增强国民对国家发展的自豪感和信心。
反这,越是担心国民不理解而不愿意公开信息,国民就越是不理解,导致越不敢公开,形成恶性循环。如果说G20峰会为世界认知中国再启窗口,那么向国民公布对IMF等增资的理由和用途,无疑是让国民体味国家进步的一次难得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