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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之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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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年的妩媚

(2011-12-07 15:35:58)
标签:

妩媚

胡编乱造

故事

吃饱撑的

情感

分类: 此情可待

让我说什么好呢?

七百年前,我还是朱元璋手下的一名弓箭手,更准确地说,我是大将军冯胜手下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卒,整天背着箭筒南征北战。那时候我瘦得像人类的祖先,手脚灵敏,毛发很重。关于我的主人冯大将军,军营中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虽然整天耀武扬威跟在朱元璋屁股后面,名义上是保护他,实际上暗藏叵测之心。朱元璋几次要收拾他,但自从大将徐达、李文忠死后,也不得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朱元璋常常用这种态度对待自己手下的大将,久而久之就成了斗鸡眼。你很难想象一个斗鸡眼是如何发号施令的,而这样的斗鸡眼竟然开辟了一个伟大的朝代,这就是历史。与朱元璋不同,冯胜眼睛大得出奇,能看到帐篷下面两只蚂蚁在调情。所以,我们休想在军营中藏匿任何一个女子。和我并肩战斗的王二,曾经将他抢来的一个村姑化装成马夫,但是冯胜鼻子一吸,指着此马夫说:这是个母的。于是王二就变成了王八,被冯胜放进大铁锅煮成了甲鱼汤。我、王二、赵四是军队中出了名的弓箭手,号称“三箭客”,亦称“三贱客”,是没有女人活不下去的主。赵四胆子小,常常深夜爬墙出去找女人玩,回来时就假装睡懒觉不起床。好景不长,由于长期爬墙放炮,赵四武艺大衰,有一次竟然把箭射到了参将大人的马屁股上,被参将大人当场阉掉。

 

冯胜其实就是一个大流氓。该流氓取得了多场战役的胜利。他最得意的事情就是胜战后把所有抢来的如花似玉的女子统统关在营帐里供自己享用,每天三个,绝不重样。所以,我们军队的后勤长官最头疼的事就是如何保证妇女的供应。有时实在没有办法,就让那些被睡过的妇女换换发型,整整容,用香料熏上三天三夜,再送过去。但是谁也想不到,冯胜的流氓水平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凡是他睡过的女人,你无论如何易容乔装,他都能在第一时间指认出来,所以,我们的军需长官就被冯胜放进一个母驴圈中,让发了情的九头母驴啃了三天三夜。冯胜这个人太小人,太小气,他掳掠而来的漂亮女人几乎从不犒赏手下,造成了很多同性恋。

 

作为一个正在青春期的弓箭手,我的七情六欲一点儿都不比冯胜少。在目睹了我的三贱客兄弟惨死后,我也多少收敛了些,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专心练箭,荣立了两次一等功,也导致了我精力过于旺盛,脸上长满了粉刺。那些粉刺颗颗饱满,颗颗坚挺,发病时像盛开的红豆。我正是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你的面前,让你没有一点儿好感。

 

那时候,战斗刚刚结束,我们像疯牛一样闯进你的家里。我记得很清楚,你端坐在窗前,一手持剑,一手拈花,眼神像秋天冷澈的湖水,但是你没哭,甚至于在别人看来,你是拈花轻笑。你一直那么淡然地看着院子里盛开的菊花,对我们的粗野毫不在心。也就是在那一刻,我心里一热,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但是你并不这么看。你对着我大骂:滚吧,混蛋!你越骂越起劲,还趴在窗口笑岔了气,我差一点就给你做人工呼吸了。后来我问你,你说了一句话让我热泪盈眶:我从来都没看到长着这么一脸粉刺的人,那简直就不能叫做人。

 

七百年后,当你再次经过我的身旁,像流水在山涧散步的时候,我一眼就认出了你的妩媚。现在我得了一种病,谁只要一提妩媚二字,我马上就会晕厥过去。我曾经偷偷问你:还记得七百年前的事吗?你却不耐烦地推了我一把:瞎说什么啊。

(故事相当复杂,想起来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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