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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剥得一丝不挂很痛苦,尤其是在深夜。
而我,一个四十岁的腼腆的男人,就经历了这么一个尴尬的夜晚。
主犯是冯唐,从犯是我。
假如你正在读冯唐,却没有裸骚面世的感觉,那你肯定是脱了冯唐的裤子。
冯唐的那张坏坏的脸,侧面看,有中外合资的味道;正面看,冷不丁还能想起周润发。尤其是那副鲠着脖子蔑视全世界的姿态,很像一个倔得像驴一样的中学生。
我骨子里是喜欢周润发的,现在,我决定喜欢周星驰。
冯唐的确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文字流氓。流氓一词,从冯唐开始是个转折点,新华字典要重新正义。那些道貌岸然的写作者,以后我们会拍着他的脸蛋说:你丫真是个好人。
我也算一个好人,因为在此之前的大部分文字都是没事找抽。认识到这一点需要勇气,这意味着我连个废品都算不上。包括现在的文字,也不过是发神经聊以打发寂寞的正午时光。
正午的阳光正好,朋友、酒、美女不在身边的时候,它是个善解人意的伴。很多美好的感受根本不需要理由,正像做爱的时候不需要对爱情进行论证一样。我们出生的时候该是这么个状态,可惜,越长越走样。我曾经歪着头打量某个演讲者的嘴脸,想象如果他做爱时也是这么一副德性,我估计生产队的母驴都会撂他两蹶子的。事实可能正好相反,凡是假装正经的说道者,做爱时一般都很难看,歪歪唧唧得挺龌龊。“自然”这个事情,不是每个人都会的,这不是后天可以努力的。
我最喜欢喝酒上课,这时候我大概就是半裸的状态,信口雌黄大多都是肺腑之言。我将课本随手一扔,去你大爷的驴腿吧。跳出去,在道学家的视野之外纵横驰骋,和孩子们一起快乐,和所有的生命一起狂欢。但如果我一直这样,恐怕上级领导和家长们就会将我双手反锁,扣上一顶大帽子,叫误人子弟来着,满大街游行示众。这时候真正的误人子弟就变成明目张胆的教科书,靠!
我尽量躲避这些让人痛苦烦恼的事,多晒晒太阳,多在自己的阳台找点事干。将鱼缸搬下来放在地上,找一把最舒适的椅子半躺着,跷着二郎腿,享受着正午的阳光。将鱼钩甩进鱼缸,等着鱼儿上钩,如是者三。或者骑着自行车穿过整座破城,看落叶凋零,在嘈杂的市井声中旁若无人地唱歌。这时候是没有美女可欣赏的,大冬天的美女都装进了笨重的鸭绒服。再说了,美女看多了会吐,因为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真正的美女,连搔首弄姿的样子都算上最多是个美色。电视里的超女比赛模特大赛我是从来不看的,你不能耗我的电让我看假货。我六岁的时候在生产队的阳光里看公驴发情,那种情景很让人陶醉,根本不用怀疑公驴里有没有真爷们。实际上,美色并不是最让人牵肠挂肚的事情。当我捧着冯唐的文字在热烈奔放的正午阳光下消费生命的时候,我就会忘记美色和公驴。
我是个偶尔喜欢逛商场的男人。有时甚至什么都不买,只是逛逛看看摸摸。有一次我看到了一袋大米,叫“水丁香”来着,我就喜欢上了它。我还买了很多的调料放在冰箱里,有的至今还是处女。但是购书方面我就很吝啬,往往是看了一上午,空手走出书店,让书店的娘们很是怀疑我是个老练的惯偷。我大摇大摆进出,根本不把她们放在眼里。
这些事同样美好,我肩负着享受美好生活的重任,先晒足了太阳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