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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可批评学生有何值得高兴?

(2009-08-25 08:28:43)
标签:

班主任

批评教育

教育

常识

杂谈

分类: 杂文

还有多少常识需要澄清?

辛泊平

 

近日,在网上看到教育部明文规定,班主任可以批评学生。一时间,许多教师仿佛看到了曙光,纷纷撰文表达多年的压抑和当下的兴奋。真有点解放区的天是明朗朗的天的味道了。

的确,长期以来,在处理教师和学生之间矛盾的时候,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社会舆论,几乎都是站在同情学生的角度,教师的权益鲜有提及。于是乎,教师在管理学生的时候,不敢批评,更不敢过激,畏首畏尾。然后就是一系列学生公然在课堂上违规甚至大打出手而教师照常上课的不正常事件的发生。因为批评无法量化,你无法判断那一句批评可以让一个学生心理失衡,继而走向不归路。然而,一个常识是,学校是学生受教育的地方,教育有奖励也有批评,而我们却仅仅把握了教育的一极,便认为找到了教育的脉门,于是死死抓住“学生是夸出来的”这根稻草,生生让学校教育从常识中分离出来。

事实证明,那种缺失必要批评的教育史失败的,不用说那些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但就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越来越差的现状来说,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适当批评的必要性。现在终于有了明文规定,承认了批评的合法地位。教师的欢欣鼓舞可以理解,但有让人心有戚戚:这不过是承认了一个常识啊!就像文革结束以后国民的欢欣鼓舞是一样的,回归常识,竟是国民的铭记终身的节日,这本身就是一个荒谬的逻辑。还如当下炒的正火的关于酒后驾车的处理,无非也是一个常识。然而,牵一发而动全身,许多问题也出现了。

通过这一系列关于常识的态度,我们的确应该认真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还有多少常识需要我们重新面对、再次回归而我们能正常面对,而不至于让人心酸的欢欣鼓舞?

09、8、25临屏草就

——发表于2009年8月26日《华声在线》、2009年8月28日美国《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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