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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炮制了“痛打卖国贼,驱出曾家镇”?

(2012-06-27 08: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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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谁炮制了“痛打卖国贼,驱出曾家镇”?

2012年06月27日08:44  珠江晚报

  6月中旬,一则网帖称陕西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政府非法拘禁怀孕7个月的女子,强制引产其腹中胎儿。安康孕妇冯建梅因无钱交纳4万元的超生罚款, 被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政府非法拘禁,并强制引产腹中胎儿。6月24日,网友在微博爆料,称陕西镇坪政府组织大批水军,在被强制引产孕妇家门口挂横幅标语, 称邓吉元家接受德国媒体的采访是卖国贼行为,还在门口打出“痛打卖国贼,驱出曾家镇”的横幅。(6月26日《兰州晨报》)

  7月胎儿被强行引产的余痛犹在,“痛打卖国贼,驱出曾家镇”的粗暴横幅,无疑给邓家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不仅让邓家感到痛苦,也让一直关注此事件的人感到心寒。

  接受外媒采访,咋就成了卖国贼?当今之世,媒体日益发达,早已跨越国界,扮演着愈加重要的角色,中国人接受外媒采访、外国人接受中国媒体采访, 都再正常不过,比如我国的领导人接受过外媒专访、我国的媒体也专访过外国领导人,这与卖国扯不上一点关系,相反,这是进步的体现。再说,无权无势的邓家一 家老少,就是想卖国,也卖不了呀。

  至于把邓家驱出曾家镇,更让人感到无厘头。邓吉元是曾家镇人,这儿是他的家,是生他养他的地方,他是公民,也是这里的主人,凭什么要把他驱出曾 家镇?在法治社会,动辄叫嚣驱逐,说轻了是法律意识淡薄,说重了是拿法律为儿戏,赤裸裸地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 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给邓家贴上“卖国贼”的标签,已经涉嫌侵犯了其 名誉权。

  打出“痛打卖国贼,驱出曾家镇”的横幅,传递了危险信号。经此污名化,邓家还如何在曾家镇立足?因此,需要追问的是,打出该横幅的人究竟是谁?是自发的还是有人组织?无论什么原因,这种赤裸裸地伤害他人公民权益的行动,都应该受到惩处。

  同样值得追问的是,这些人为何要打出“痛打卖国贼,驱出曾家镇”?原因很简单,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之后,邓家迟迟无法讨回应得的说法,于是决定 继续维权。很显然,“痛打卖国贼,驱出曾家镇”是为了吓阻邓家维权。其用意不止于此。有这样一句法律格言,“当事实对你有利时,多强调事实;当法律对你有 利时,多强调法律;当事实和法律都对你不利时,敲桌子把事情搅浑。”

  “痛打卖国贼,驱出曾家镇”,正是为了混淆视听,误导公众。

  谁炮制了“痛打卖国贼,驱出曾家镇”,这一事件不能不了了之。期待独立第三方部门进行调查,找出责任人,还邓家一个公道,还法律以尊严,让正义不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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