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减公车比“与民同牌”更管用
(2010-08-04 09: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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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裁减公车比“与民同牌”更管用
时间: 2010-8-3
核心提示:
“与民同牌”的设计之初不无制度善意,可看出相关部门治理公车的一些努力。但是,要想真正遏制公车妄为,不妨厘清几个问题
■王石川
“与民同牌”的设计之初不无制度善意,可看出相关部门治理公车的一些努力。但是,要想真正遏制公车妄为,不妨厘清几个问题:
其一,遏制特权比遏制特权车重要。一些公车披上了民用车牌的“马甲”,就会循规蹈矩、遵纪守法了吗?不容乐观!证明公车的方式有许多种,特权车牌只是一种,如果权力不被约束,开公车的人依然骄横,以特权自恃,可以预见的是,他们就会继续不遵守交通法规,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
其二,“与民同牌”了,关键是能不能做到与民同“权”。与一些特权车相比,寻常车主为何老老实实地遵守交通法规?原因很简单,他们知道违法的后果,或者可以说,他们无所恃,他们知道一旦违法没有权力撑腰,而公车往往在权力运作下逃脱惩处。因此,公车“与民同牌”了,执法部门更应该一视同仁,如果手下留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与民同牌”就毫无意义,一些公车依然会招摇于世。
其三,“与民同牌”只是锯箭之举,裁减公车才是釜底抽薪。我国公车多,是不争事实,在不少地方,公车使用一直存有“三三制”现象——公车公用占1/3,领导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正因为如此,养车费用极高,不合理的公车消费,已成为各级财政的沉重包袱,削减公车,刻不容缓,事实上,公车大幅削减并不影响机关办公,比如2006年,为迎接中非合作北京峰会,北京大约封存49万辆公车,封闭比例高达80%,效果显示,“各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因此而受到丝毫影响”。
多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为遏抑公车腐败,可谓殚精竭虑。有的地方给公车贴上“公务标识”,有的出台禁令: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和接送配偶上、下班……还有的地方成立联合小组,不定期对学校、娱乐场所、饭店等进行巡查。遗憾的是,这些措施收效甚微,如今,“与民同牌”能否发挥多大作用,有待观察,但如果不裁减公车,不约束权力,不扩大公众监督,不加大问责力度,现行的制度设计就会流于中看不中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