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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成本不敢公开 折射双重断裂

(2010-06-11 08:07:34)
标签:

杂谈

水价成本不敢公开 折射双重断裂


2010年06月03日  南方都市报

王石川


    近期,发改委举行水价成本公开座谈会。按照会议的安排,上午为自来水公司代表的发言,下午为物价部门代表的发言。上午,所有发言的自来水公司都表示赞成水价成本透明公开。当天下午,轮到地方物价部门代表发言时,风向却变了。据上述参加会议的人士说,多数物价部门发言中都对水价成本公开进行批评,表示公开条件不成熟。(《21世纪经济报道》6月2日)

  这真是绝妙的分裂和讽刺。在公众视野里,自来水公司在商言商,食利自肥,不时侵扰公共利益,一定惮于公布成本;与此同时,物价部门是政府部门,一切以公共利益为重,但凡对老百姓负责任的政府部门必然致力于维护公共利益,强烈要求自来水公司公开成本。但是一切吊诡而颠倒,自来水公司愿意公开成本,物价部门反对公开成本。

  为何一个赞成一个反对?原因再简单不过,持赞同态度的自来水公司不愿意当替罪羊,一方面,水价成本透明公开,有利于各方面了解自来水公司的具体困难,这样能够尽快理顺价格机制,解决自来水公司长期亏损的问题。另一方面,自来水公司原来是替人挨骂,未得到实际好处,诚如业内人士透露,自来水公司承担了收费的职责,但是收来的钱大部分是别人的。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强加给水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成了自来水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借口。“会议上,自来水公司代表粗略就列举了15项不应该附加在水价上的成本项目。”原来如此!

  而物价部门提出的反对理由是,水价中有很大比例成本为不宜公开的成本。例如本应该政府承担的管网投资,转嫁到了水价中;又如政府的一些不合理行政性收费,附加在水价中。这一细节令人惊悚而叹息。水价怪不得这么高,原来被转嫁了太多的行政成本;原来本该政府承担的公益责任,政府部门成了甩手掌柜;原来政府部门借花献佛,致力于政绩工程,一个佐证是,“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给本应该按照高水价征收的企业用水,按照居民用水价格征收,将成本转嫁给社会。”有了这么多内幕,物价部门当然不愿意公布成本。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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