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拯救这些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灵魂?
(2009-06-02 20: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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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谁来拯救这些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灵魂?
王石川
5月23日晚9时20分许,16岁的湖北女孩章燕死活不愿意卖淫,毅然从常平南埔村一出租房4楼阳台跳下。据章燕称,她外出打工不足半年,前后遭不良网友三次逼良为娼,前两次她想办法逃脱了,没想到第三次逃离却付出了重伤的代价。常平医院抢救了近一个星期,才捡回了她一条命,但困窘的父母却很难筹到数万元的手术费。(见2日南方都市报)
http://epaper.nddaily.com/I/html/2009-06/02/content_808184.htm
章燕,这是一只被折断双翼的燕子。16岁是鲜花怒放的年龄,是本该“拥抱那朝阳,让希望飘扬”的年龄,是“在这多彩的季节里,编首歌唱给自己”的年龄。然而,她的花期却过早枯萎了。16岁,还是应该在学堂里饮吮知识的年龄,然而她的世界比什么都黯淡。16岁,她的双肩还很稚嫩,她的身板还很柔软,然而她几入魔窟,狼奔豕突,在被诱骗、被奸污、被殴打、被强迫卖淫中放逐自己的青春。
有学者称,童年的幸福是儿童一生幸福的开端,童年的不幸是儿童一生不幸的源头。儿童如此,翩翩少年何尝不亦如此?遭此重创的小章燕,还能够书写未来人生的章节、还能振翅飞翔吗?真无法想象。
逼良为娼、逼良自戕,在任何时代,都因其伤天害理、泯灭人性而罪不容赦,而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更是难以救赎的罪愆。早些年,我就从报端上看到有未成年少女不幸身陷魔窟、被逼卖淫的消息,我以为这是屈指可数的案例,然而,残酷的现实告诉我,逼迫未成年少女卖淫已经发展为沾满罪恶之血的利益链条,其之泛滥之肆无忌惮之灭绝人性早已超出我们的想象。搜索强迫卖淫的词条,竟有数十万之多,而誓死反抗的烈士,如小章燕一样身心俱残的更是不在少数。
小章燕们是如何走上这条充满着凶险和血泪之途的?固然与涉世不深有关,与遇人不淑有关,但更与这个社会布满了太多陷阱有关,与奸佞之徒招摇于世未被绳之以法有关。即以章燕的遭遇为例,在长达半年的非人经历里,从深圳辗转到武汉,然后到东莞长安,最后到常平,从网吧到出租屋再到娱乐场所,她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侮辱和被损害,却无一得到解脱,无一受到正义的佑护,无一被解救,这是谁的失职?要不是她誓死纵身一跳,她能逃脱魔掌吗?
同时,作为未成年人,小章燕也缺乏必要的关爱与监护,而这正暴露出法律的薄弱。据称,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有对孩子监护人进行监管的相关条款,但因为没有任何部门或机构能够承担起监管孩子父母的责任,所以即便监护人未能尽到监护责任,也没有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罚。
曾有论者认为,邓玉娇案使人看到已经浸透乡镇的色情娱乐和政治无耻。在这样的社会场景中,官员有钱而且拿着钱寻欢作乐,女人被纳入色情体系或至少被视为色情对象。这个案件是政治与社会生活的一幅小像,是这个时代在毛细血管上的一个照影。两厢对照,小章燕何尝不是另一个邓玉娇?她们都面临的是被凌辱,她们青春的身体都无法抵抗外来的暴力,她们都处于被撕裂、被蹂躏的困境,不同的是,章燕选择的是自戕,她捍卫了自身尊严,却不得不付出几乎丧失生命的代价。
显而易见,那些凌辱小章燕的人,涉嫌犯下了强奸罪、非法拘禁罪和强迫卖淫罪,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正义的宣判。但我担心,如果没有必要的监护,如果职能部门不主动出击,提高责任心,小章燕的遭遇绝不是最后一个悲剧,而强迫卖淫也必将成为这个时代无法抹去的耻辱胎记。
供南都东莞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