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打川籍民工:暴力比灾难更让人抽搐
王石川
在新疆巴州万方房地产建筑公司309项目部工地打工的吴明红怎么也没有想到,来这里打工两个月竟然只领到100元。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吴明红等四川籍民工希望能够足额领到工资然后回乡看顾亲友,不料公司分文未付,还发生讨要工钱农民工被毒打致一死四伤的惨剧,这四名侥幸脱离生命危险的农民工至今也没有拿到自己的血汗钱。(中新网乌鲁木齐5月29日电)
不知是一语成谶还是早有先知,日前,新疆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建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四川籍农民工工资,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工作。此论一出,闻者哑然失笑。不拖欠民工工资,实属天经地义,不拖欠川籍民工工资,俨然成了格外开恩,真是岂有此理?如今看,新疆建设厅委实用心良苦,因为不争的事实是,当底线一再降低,明明是本分却成了美德,这何尝不是巨大的讽刺。
尽管新疆建设厅言辞谆谆,但听者藐藐,岂止藐藐,简直是反其道而行之,简直是分庭抗礼,给新疆建设厅以难堪。
血案发生了,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下发生了,民工一死四伤。当施暴者手持利器,行凶杀人时,不知道内心是否有过一丝颤栗,抑或有过起码的悲悯之心?难道他们不知道汶川大地震已经带给川籍民工锥心泣血的心理折磨?难道他们不知道在国难当头,任何的不义之举都是落井下石?然而,行凶者还是手持啤酒瓶、木板、钉锤,疯狂地挥向讨要工资的川籍民工,穷凶极恶,丧心病狂,没有一丝留情,以至于连劝架的川籍民工姜晓君也不放过,在凌厉的虐打下,姜晓君头部充血、肿大,高烧不退,于19日死亡。
姜晓君死了,他不是死于不可抗拒的天灾,而是死于群殴;还有四名川籍民工遭受重创,他们不是因强震而伤。远离故土,异乡谋生,他们有幸逃离了一场劫难,然而,还有另一场灭顶之灾在等着他们。他们躲过了无妄的天灾,却没有躲过狰狞的人祸,他们没有死于故园,却遭毒打于异乡的暴徒。这,这是多么悲怆的遭遇。
家园破碎,亲朋死伤,在强震面前,谁还比他们更不幸?物伤其类,人同此心,正因为此,我们才呐喊:此时此刻,我是汶川人!我是四川人!我是灾区人!然而,不幸之后再遭不幸,他们不仅遭受亲朋离散之苦,还要遭受杀身之祸、皮肉之苦,这种双重重创谁能受得了?不同的是,前者的重创是天灾,后者的重创是人祸,而人祸比天灾更恐怖,更让人肝肠寸断、心底流血。
农民工讨要自己的血汗钱,何辜之有?何须受到血泪之苦?家园罹遭横祸,这些在外谋生的人最需要和家人和衷共济,共渡难关。讨要血汗钱,赶赴老家,这是人之常情,比如,籍贯四川绵阳三台县是受伤民工吴明红,老家就是这次汶川大地震的重灾区,吴明红称:"听到家乡遭灾后,我就想与带班工头赵仁义结算自己的打工工资,然后回家帮忙看顾亲友。"这不是最朴素的要求吗?然而,工头不仅不兑现承诺的每天100工钱,还恼羞成怒,毒打民工,真是于心何忍,良心安在?
是的,民工讨薪难是这个时代的暗疾和隐痛,不,它已经成为积重难返的老大难!是的,此次民工被毒打只是无数民工不幸遭遇的最新案例,只是茫茫案例中的一个伤残剪影,但我要说,它既有共性又有个性。谁也没有理由拖欠农民的血汗钱,谁也不能目无法纪、施虐于人,谁也不能在民工的伤口上撒把盐,在他们脆弱的心灵上踩几脚。有网友说,不发工资还打人,这世上还有天理吗?不严惩肇事者
,何以告慰死者;不惩处失职者,何以面对灾区人民?
大灾之后有大爱,而不是有大害、大坏、大恶。地震发生后,一些地方已经推出了人性化之举,比如,为四川籍民工求职开绿色通道,川籍民工返乡用工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诸如此类都是起码的人道主义。问题是,川籍民工那么多,他们都能顺利拿到血汗钱吗?毒打川籍民工会是最后的悲剧吗?
http://news.163.com/08/0529/11/4D4144PO0001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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