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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孝心归孝心 权利归权利》与《下跪和挨打并非治校良策》

(2007-10-07 00: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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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杂谈

文化

感悟随笔

校园

时事评论

学习公社

曹保印按:
    这两篇文章,都是在国庆值班期间,我安排发表的。它们通过关注教育中的细节,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到了以小见大。这些问题,其实只是教育常识。令人遗憾之处在于,也恰恰是常识,被很多人忘在了脑后。
 

孝心归孝心权利归权利  

2007-10-2 8:00:19 · 来源: 新京报  
  

    “12岁女孩带着瘫痪妈妈上中学”,这是10月1日《扬子晚报》的一则新闻标题,也是一个真实故事的核心内容。

  小敏(化名)5岁那年,妈妈由于一起意外事故半身不遂,爸爸两年后为生计外出打工,这样,7岁时她就被“逼”成了大人。小敏今年以优异成绩考上了离家较远的中学,不忍心让妈妈一人在家,便决定带着瘫痪的妈妈上中学。

  开学那天,小敏的行为让老师和同学都惊呆了。随后,学校腾出一间宿舍给母女俩居住,还在减免了小敏学费的同时,为她们免费开放食堂;泰州市审计局的领导知道小敏的情况后,专门送去了慰问金。

  一个12岁的女孩,肩膀有多稚嫩,而居然挑起了如此一副重担,谁能不被感动?看着新闻照片上,小敏为母亲喂饭的场景,笔者无言泪落,这是一个多么懂事的好孩子呀!

  然而,感动过之后,笔者突然想到,对这个动人故事的社会性解读,不能仅局限在孩子的孝心、懂事等方面,而更应冷静省思,到底是什么因素,把一个12岁的孩子“逼”成了大人。在这个故事里,一个“逼”字,万般滋味。

  类似的故事还有很多,仅举最新的一例:

  9月30日《今日早报》报道,在一个不幸的家庭里,3年里父母先后患癌症去世,留下尚未成年的姐弟俩。坚强的姐姐曾两度因家庭困难面临辍学窘境,却终于挺了过来。今年,22岁的姐姐带着13岁的弟弟,边打工边开始读大学。

  两家地方媒体,接连两天不约而同报道此类故事,由此可以推知,还有多少未成年的孩子,就像新闻故事中的这两位女孩,是在负担着近乎极限的生活重压,跋涉在人生旅途上。

  从这一点看,类似的故事,已不再是纯粹的新闻(生活)个案,而成了一种社会现象。那么,针对这种社会现象,显然必须要有相对完善的解决方案,而不能仅仅依靠未成年人那稚嫩的肩膀。

  怎么办?答案是:孝心归孝心,权利归权利。12岁女孩对母亲的孝心固然感人至深,学校和当地审计局领导的爱心之举,也固然令人动容,但与此同时———不,应该是在此之前,国家更应确保未成年人权利的实现。

  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国家”的具体体现者,落实到这类故事中,是当地民政、教育、社会保障等部门。也就是说,这些当地政府机构,应该确保未成年人充分享受其作为儿童的各项基本权利,包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等。

  更具体来说,这些当地政府机构必须对这位12岁的小公民,尽到分内的责任和义务,不能让其背负如此重压艰难前行。否则,即为失职甚至渎职。与这位12岁的女孩相比,身为孤儿的姐弟尤其是13岁的弟弟,更需要得到悉心呵护。

  我国早已加入世界儿童权利保护公约,对公约中提出的儿童免受劳动之苦等条款,自然需要严格遵循。事实上,为了确保该公约的实现,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屡屡出现的此类故事则说明,对未成年人的充分保护,在很多地方还没有被落实。

  一个国家的文明水准如何,其最重要的体现之一,是对弱势者的权利,能否做到最大限度的保护。这其中,对儿童的保护,更是重点中的重点,因为儿童是弱者中的弱者。即此而言,我们虽然可以继续感动于这类故事,但却必须清醒认识到,感动的泪水不能淹没儿童权利的堤坝,爱心的帮扶不能完全代替权利的实现。

  □孙同伟(河南教师)

 
 下跪和挨打并非治校良策 

 2007-10-1 8:02:16 · 来源:新京报  

 

  最近,有两则关于中学校长治校的新闻,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人们议论纷纷,非议者有之,赞同者有之,持中者亦有之。作为一名中学副校长,趁着节日放假,深有体会的笔者也想参与进来,发表一下个人意见。

  还是先来简要回顾一下新闻:

  其一,为感化学生,重新唤回学生的向学意识,海口市琼山区旧州镇中学的校长,曾经3次跪在讲台上为学生上课。近日,在全校的早操上,面对千余师生,他双手合拢重重跪下呼喊:“求你们了,不要再玩闹了,好好学习。”

  有学生回忆下跪场面说:“在惊呆了的师生中,有人当场开始流泪。”对自己的做法,校长周常德更坦言:“跪下是动情所至,一片心就是为学生好,没有觉得损害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并非是一件耻辱的事。”(9月24日《海南经济报》)

  其二,日前,河南省郑州市39中建立了一间教师宣泄室,该宣泄室是一个六七平方米的小房子,中间吊挂了一个大沙袋,沙袋上粘了一张校长的画像,旁边放有拳击手套,角落里还堆满了泡沫块和充气塑料锤等。

  对此,校长宋奇说得明白,社会、学校、家庭等,带给老师各种心理问题,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影响到教学工作和老师的身心健康。于是,他决定捐出自己的画像,让对他有意见或想发泄的老师发泄。(9月25日《河南商报》)

  首先,笔者并不否认,两位校长的做法,均是出于热爱师生的拳拳真心;否则,依据中国人的文化传统,无论是当众下跪还是私下挨打———哪怕拳头只是落在画像上,如果没有一定的勇气,这两种行为都是很难做出的。

  事实上,关注这两则新闻的人,在发表自己的观点时,也是以承认这一点为前提的。然而,承认归承认,很多人的笔锋常常由此一转,继而展开对这两种做法的批评。这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承认归承认,批评归批评。

  笔者同样如此。就第一则新闻而言,笔者相信,但凡在场的人,目睹校长的下跪,都会震惊和感动,处于青春期的调皮学生,更会在激动之下,边流泪边声称永远不再“闹学”,一定要好好学习。可是,短暂的激动之后呢?

  实际上,对校长下跪之举,学校的个别老师已看得清楚:“道德的力量是有限的,这样做会起到真正的效果吗?真的会从内心里感化学生吗?”的确,教育是人生长跑,它的成功需要的是持久的爱,而不是靠注射一两针道德的兴奋剂。

  再看第二则新闻。拳击校长的画像,固然泄了一时闷气,但这种诉诸暴力的发泄,既不利于教师的心理健康,还会诱导教师更多心理障碍、人际沟通障碍的发生。更重要的是,将矛盾集中在校长一人之身,也是盲目的、不科学的。

  校长只是学校的管理者,并不是所有矛盾的制造者,让教师心理负担过重的很多问题,是现行教育体制弊端和社会竞争剧烈造成的。鉴于此,加强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校人性化的管理,才是正途。舍此,概非上策。

  同样是校长,笔者深知自身的压力之大,推己及人,当然也就能够体谅上述两位校长的苦处。他们的一番良苦用心,如果不但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反而遭到相当普遍的质疑甚至批评,心情的沮丧可想而知。

  所以,尽管他们的做法不尽妥当,笔者还是希望,社会能够给予宽容。说到底,这也是一种“教育实验”。当然,有一点需要强调:上述两种“教育实验”之所以存在严重缺陷,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实验者缺乏现代教育精神,尤其是缺乏对教育常识的深刻理解和思考。因此,还需尽快补上这一课。

  □李宏照(河南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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