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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曾祖

(2006-11-02 13:30:34)

高祖、曾祖

 

       新近收到《鲁迅研究月刊》2006年第10期,载有吴作桥《2005年版鲁迅全集注释补正五则》一文,认真细致,考证精确,乃是有益之作。但其第二则云:

 

《全集》第11卷第381页注[1]“周心梅”。注文云:“与鲁迅的父亲周伯宜为同曾祖父的从兄弟。”“曾祖父”或“曾祖”当是“祖父的父亲”,俗称“太爷”。可是笔者查《鲁迅房族世系简表》,周伯宜的曾祖父是智房始祖周瑞璋,周心梅的曾祖父是勇房的始祖周奕蕃,周伯宜与周心梅并明天共同的曾祖父;他们的曾祖父的父亲则是共同的,那便是致房始祖周佩兰。此句注文应改为“周心梅与鲁迅的父亲周伯宜是同曾祖父父亲的从兄弟。”

 

舒芜按,这里有点小问题:所谓“同曾祖父父亲”云云,未免罗嗦别扭。作者大概年轻,不熟悉中国过去父家长制中的家庭称呼:父亲的父亲称为祖父,祖父的父亲称为曾祖,曾祖的父亲称为高祖,各有固定的专称。儿子的儿子称为孙子,孙子的儿子称为曾孙,曾孙的儿子称为玄孙,也各有固定的专称。所以,周佩兰乃是周心梅与周伯宜“共同的高祖”, 该说是共同的“曾祖父父亲”。那条注文应改为“周心梅与鲁迅的父亲周伯宜,是同以周佩兰为高祖的从兄弟,他们都是周佩兰的玄孙”才妥。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舒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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