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城市动物,无例外地嗜好夜生活。
南唐时,中书舍人韩熙载在金陵夜宴,已经决定了夜生活的奢侈性质。画家顾闳中奉旨记录这次PARTY,画中并无灯烛,但是把名伎王屋山衣纹照得丝丝清楚的,分明是暖人的灯光烛火。夜生活对能源的消耗远甚于太阳底下的人类活动,非有钱人莫办。日暮汉宫传蜡烛,不是农村地区可以想像的。
电的发明大大降低了夜间照明的成本,更多的人得以享受夜里生活的乐趣。于是,吃饭吃到子夜,吃酒吃到天亮,行止坐卧,夜以不闭目为乐,连丰子恺先生也加入“草草杯盘供笑语,昏昏烛火话平生”。
对富人而言,夜生活是反常的乐趣,昼伏夜出,需要更高的成本,也更值得炫耀。多数商品和服务供应给白天的市场,所有人都在劳动状态,生产、运输、销售成本可降至最低,而只在夜间才有的商品和服务成本更高,价格也更贵。在大多数历史时期,通宵达旦还需要特别的政治许可,因为有太多暴力犯罪和反政府分子在相同的时段开展工作。
对穷人而言,夜生活是白天的剩余。城市提供了集中的夜生活场地,使已经因技术进步变得廉价的能源消费再沾上规模效应的光。夜市把需求聚在一起,也吸引了源源不断的供给,竞争使价格更低、质量更高,令城市人都能沉浸在不夜的生活里,偷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