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法律评论 |
分类: 乱评/每日经济新闻04/新报03 |
翻翻旧报纸,今年6月的《工人日报》报道,目前,北京市综合医院的婚检部门几乎全部取消,而在2002年,北京市的婚检率高达99.29%。专家认为,婚检率下降会直接造成遗传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特别是性病的漏报。据统计,北京市从1996年至2002年7年间,通过强制婚检共“筛”出遗传性疾病15794人。
今年3月,全国两会上,部分代表委员认为“新生儿的健康不仅是一个家庭的事情,更关系到一个国家未来的民族素质”,“恢复强制婚检‘非常有必要’”。上海市优生优育协会副会长、王世雄教授观点鲜明:通过“婚检”等被动性优生措施,出生缺陷率可以减少80%。
更早一些,去年11月,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仅一个月,《光明日报》报道,民政部在珠海召开全国范围的研讨会,听取16个省市的民政部门负责人介绍实施情况。强制婚检取消后主动婚检的人数明显下降是在全国具有共性的现象。专家普遍认为,为了提高婚姻质量和保证下一代的健康幸福,有必要至少做一下如乙肝等传染病的检查。有一位专家表示,“目前这种情况存在的隐患,将在未来的3-5年内显现出来。”
前后整整一年,强制婚检取消引发的问题是全国主流媒体持续关注的焦点,更成为诸多专家郁结于胸的一块心病。立法是严肃的,相信事先的听证程序是严谨的。但再严肃的态度、再严谨的程序也不能保证法律的每项条款都绝对完善,不会出现考虑不周、前瞻不够的意外。这时,需要专家冷静的建言,需要媒体执着的提醒。如果他们的几家之言有点道理,请立法机构珍视这似曾相识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