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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乱评/每日经济新闻04/新报03 |
读完这一连串报道,产生三个疑问。
接吻有几项功能,一是示爱,心生爱意油然而吻;二是体验,有类似吃橘子的生理快感;三是标志权利,在第三者或公众面前表明相互间某种程度的占有。
想实现上述任何一项功能,教室都不合适。教室不仅是公共空间,还是承担特定任务的场所,不谈“神圣”、“庄严”,在这样的地点活动,应该有一点行为约束的自我心理暗示,有一点自律。
缘起成都某高校教室里的事件,实质是自律不够,他律介入。需要辨证的是该校校规是不是与约束力更大的法律、法规冲突?该校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是不是存在运用校规失当或者取证不实的情况?与大学生恋爱权利遭侵犯似乎沾不上边。
二、是为恋爱权利大声疾呼的时候吗?
大学生由怀春到恋爱,是哀而不伤乐而不淫的青春事件,是每个人在那个年龄段都会有的美好经验,但不是每一个拥有“大学生”称谓的年轻人必须全力以赴的当务之急。
可以接吻,也可以为对接吻的期待、想象、回味腾点地儿,但投入大量的精力,把接吻“推广”到更多空间,“争取”更多时段,会令许多满怀期望的人失望。
切莫将为校园里的卿卿我我争权利视作对先进文化的贡献。沐西风东渐,要分清文化进步和风俗变易之间的区别,一味追摹效仿并不可取。何况,移风易俗实非国家对当代大学生的最迫切要求。
三、只有接吻、发生性行为、同居、怀孕才是大学生报道的热点?
众多媒体对这封信的关注值得关注。这种关注的热情由来已久,有一个时期,在某些媒体,甚至超过了追踪高校教育改革重点热点难点,讨论社会变革期大学生自身发展话题的兴趣。
媒体重视大学生报道,因为大学生群体特殊,特殊在他们是成长中的公民,学习中的建设者。南京大学生来信的结尾写道:“请一些喜欢炒作的媒体高抬贵手。”确实,我们的目光应该移向读者真正关心的大学生新闻。又岂在“朝朝暮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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