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社会评论 |
分类: 乱评/每日经济新闻04/新报03 |
有人提议,中秋节休假应该写进法律。我附议。
到那时———就能睡一整天觉,天黑在路口站一个小时拦车找一个有富余车位看得见街景的店里点一桌山珍海鲜。
法律可以强迫单位人事部看着你不干活不扣你钱,但法律不能让你一日之间爱上民族节日的传统文化。
我觉得,节日有没有生命力在于怎样安排。像小时候秋游,对小学生来讲也是个准节日吧,安排上动物园,玩一天乐三天(连期待带回忆);安排上植物园,玩一天乐半天(一到下午吃饱了围圈儿丢手绢就犯困);安排上博物馆,玩一天思考一整天(最后一个陈列馆究竟在哪里?)。
安排需要创新。全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各个节日或多或少都经过变异,新的安排不断地加入,陈旧的仪式慢慢淡出。有的新安排甚至改变了节日的性质,像2月14日的圣瓦伦丁节。从某种角度看,仪式并非越古老越深入人心,对节日的安排创新是最好的继承。因为,节日的历史沿革是节日传统的一部分,昨夜转瞬即逝的一刻可能成为将来代代相传的纪念。
节日安排分几种。法律批准休息,是政府安排;电视台搞联欢晚会,商店组织折扣卖场,是市场安排;你一天吃20个鲜肉月饼,是个人安排。不论哪种安排,引导节日合理分工是创新的重点。在很多外国朋友眼中,中国人的节日只有一个主题两个词:家,团圆。不管是春节、中秋、端午、重阳,总有一桌子男女老少围着吃;一开电视就看见赵本山;出门老提了个盒子;进商场尽是买二送一,买200送50;卡拉永远排队。安排缺少了不同节日的专有性、唯一性,情节雷同,想让人记住就难了。
至于中秋,我想她可以塑造成一个夜晚的节日,一个只在月亮下庆祝的节日。如果立法通过,希望休假安排在月圆的第二天。如果公安、消防、电力、交通部门许可,希望那晚的娱乐业可以营业到早上8点。只有这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