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叫田鸡。肉很少,很精。
第一次看到以青蛙喻人是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一个脱了衣服准备做爱的七十岁男性。当时我十六岁。小说是借同学的。男同学,长得像年轻时的荒木经惟。
我不喜欢青蛙,喜欢这个比喻。那时正好做以青蛙为对象的实验。不记得怎么弄死以后,挺着个大肚子仰躺在那里。最深刻的印象是它的皮肉,似乎全无关联。皮的面积很大,肉在里面很远的地方。像一条皮口袋,光滑的,有斑,袋子里只有饕餮之后的馀物。看着它肚皮上青冷的反光,想,大概什么东西被生物老师拿走了。生物老师是女的,安静的一个人,不漂亮,上完课就把她脸忘了。
小说里印着这个比喻的一页还写到老年男性的气味,没有用比喻。气味可能是所有感官印象里最抽象的一种,仔细想想,三十几年来闻到的一切,当时真切得侵入皮肤,血液也因之发烫,现在既失去条件,也无力反射。
学校教育不要吃青蛙。学校门口是菜场,祖母一直在那里买田鸡回家红烧吃。田鸡腿看上去也分大腿小腿,筋骨的感觉像人的腿,红烧了一条一条叠在青花交瓷碗里,一桌子人围着嚼,怪异的气氛。后来看《辛德勒名单》,黑白画面上一跳一跳的彩色,就想起田鸡腿,大提琴的低音似腿里细细的筋弹到牙齿。
马尔克斯写的那一页看了好几遍。我想,将来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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