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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改市需遏制盲目扩编与造“市”冲动

(2013-07-05 14:25:35)

镇改市需遏制盲目扩编与造“市”冲动

 

    《经济参考报》记者独家获悉,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抓紧修改完善的“国家中长期新型城镇化规划”对城市规模划定标准进行了重新设定。未来我国城市规模划分将打破行政等级限制,根据城市所具备的承载力,人口集聚能力等方面进行认定。在认定标准改变后,我国1.9万多个小城镇中有很大一部分有望改变成“市”。(7月4日经济参考报)
    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抓紧修改完善的“国家中长期新型城镇化规划”对城市规模划定标准进行了重新设定。新的认定标准一旦出台,我国1.9万多个小城镇中有很大一部分有望改变成“市”。面对将要出现的镇改市热潮,让人感到既喜且忧。
    镇改市,好就好在可以根据市级管理要求,提升城市管理功能,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质量,并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搭建更好的管理与服务平台。正如报道中所说,镇与市虽只是一字之差,但其中蕴含的利益却相差很大。在三甲医院建设、警力配置等公共服务方面,镇都有限制。例如中山市小榄镇,2011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其常住人口31.56万人,如果按照此次划分标准,小榄镇属于中等城市规模,但是在此之前其只是镇配置。“由于是镇配置,公安、派出所只能按照镇配编,小榄镇政府不得不聘请多位协管员。”
    必须看到,镇改市也有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镇改市倘若按相应的市级规模配置机构和人员,全国公务员数量将会大幅度增加。随之出现的问题是,为养活这些公务员,公共财政支出将会急剧上升,国民负担也会因此而进一步加重。公共财政养活公务员的比例加大,势必会减少公共财政用于公共建设的支出,最终受到损害的是老百姓应该得到的公共利益。因此,在镇改市的问题上,在机构设置和人员增加方面要立下规矩,绝不允许盲目扩编,随意增人。
    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为了扩大城镇地域规模,以建设各类新区的名义疯狂圈地,甚至建什么二环、三环,而这些土地大多是良田,且从农民手中廉价得到,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有的甚至为了增加城市人口,通过征地将农民赶上楼、划进城,失地农民成了生活堪忧的所谓市民。面对镇改市,一些地方的造“市”冲动,恐怕会过犹不及。因此,对于一些地方为了在镇改市中“上位”,而可能出现的盲目造“市”行为,必须约法三章,出台相关的制度予以强力约束。
东方今报
http://www.jinbw.com.cn/pdf/dzb/dfjb/html/2013-07/05/content_119978.htm?div=-1
经济日报http://views.ce.cn/view/ent/201307/05/t20130705_245439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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