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赤身抽烟乞讨谁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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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正带小女孩着她在中央路上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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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热天,小女孩赤身躺在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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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抽烟的照片多少人看得心酸
7月2日下午,微博上一条小女孩赤身躺在南京马路边的照片以及抽烟照片,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而在6月26日、6月28日,曾有两位市民就此事报过警。可是,警察来了却表示“无能为力”。昨天上午,现代快报记者再次来到网友见到小女孩的地方,巧合的是,她正坐在路边乞讨,身旁还跪着一个赤膊的中年男人。面对市民的指责以及救助站社工的询问,男子不作任何解释,只是不断重复着“这是我的孩子,我不需要救助”。(7月4日现代快报)
6岁女童晓晓,在南京街头赤身抽烟乞讨。让孩子抽烟,让孩子挨饿,用孩子赤身裸体乞讨来赚钱,这样的人还配做父亲吗?面对此情此景让无数市民看了心疼。然而,坐在身边的晓晓的父亲老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此却不以为然。我们不由得要问,女童赤身抽烟在街头乞讨谁之责?
毋容置疑,晓晓父亲老周的行为,有虐待孩子之嫌,负有监护不力的责任。然而当有关部门提出对父女二人给予救助时,父亲老周却提出拒绝救助。甚至让其做保安、看门之类的工作,他都以嫌累而表示拒绝。而他之所以让女儿赤身裸体乞讨,是因为这种方式乞讨可多讨到一些钱。
面对父亲老周用对女儿晓晓身心摧残的虐待行进行乞讨,有关部门完全有理由取消其对女儿的监护权,并对其女儿实施救助。关键是有关部门要不怕麻烦,勇于介入。而不是以晓晓没有户籍所在地,母亲失踪多年,无人提出变更监护人的法律盲区而回避。法律盲区是完全可通过合理措施予以补救的。
还应指出的是,父亲老周对女儿晓晓已经涉嫌虐待,已经侵害了晓晓的身心健康,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警方完全应该介入,依法对父亲老周进行处罚,并对孩子的监护采取强制措施。社会有责任、有理由、有能力承担起对这个孩子抚养。眼看着孩子赤身抽烟街头乞讨,受到如此屈辱,是有关部门的失职,是让法律蒙羞、社会蒙羞!
青年时报http://www.qnsb.com/fzepaper/site1/qnsb/html/2013-07/05/content_4399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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