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助学券”应推而广之
临近年关,一则明年南京幼儿园学费可能下降的消息悄然传开,但到底是直接降低学费还是以某种方式补贴减免?日前,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南京有望从明年开始通过发放助学券方式,率先推行免除幼儿基本教育费用试点工作。(12月6日扬子晚报)
幼儿“入园难、入园贵”已成为全国范围内的普遍现象。近年来,公众要求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呼声,也愈来愈强烈。在地方经济持续发展,地方财政逐年富余的语境下,南京明年开始将通过发放助学券方式,率先推行免除幼儿基本教育费用试点工作,无疑是一项深受公众欢迎而又扎实有效的民生工程。笔者希望,南京将实施的“幼儿助学券”能在全国推而广之。
南京将要实施的“幼儿助学券”,是指凡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在园就读幼儿以及孤残幼儿、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每人每年都可得到免收保育教育费2200元。对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的群体发放“幼儿助学券”,是地方政府关心弱势群体的务实之举。我们希望这种举措,能够在全国产生积极的反响和呼应。
全国许多地方,在经济实力和财政富余程度上达到或超过了南京,因而也完全有能力通过发放“幼儿助学券”,向弱势群体伸出援手。关键是各级地方政府能否将民生工程,看成为最大的政绩工程,特别是将其纳入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对于欠发达地区和财政确实困难的地方政府,国家财政应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鼓励这些地方实施“幼儿助学券”举措。
“幼儿助学券”仅仅是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第一步,仅仅受惠于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的群体。南京在实施“幼儿助学券”的过程中,应逐步扩展为将所有幼儿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为全国做出表率。对于这样的大手笔,国家也应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为“领头羊”喝彩、助跑。
海峡都市报http://www.hdmnw.com/2010/12-7/FD_U_Article-1-33-30-1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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